贵阳,一72岁大爷看儿子都30好几了,还没对象,急的跑去婚介所,花了15万服务费,给儿子成功找了个女友,女子说给她14.8万彩礼,第二天就可以领证,万万没想到,女子婚后不让儿子碰,2天后,她说回娘家就不见了。大爷嚎啕大哭:我花了快30万,落得人财两空,这可咋办啊?
涂大爷73岁了,这个岁数都是当爷爷的人了,可他为儿子小涂的婚事,愁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儿子30好几了,可因为老实木讷,连个对象都没有,别说让他抱孙子了。
他老家是湖北的,一家三口来贵阳打工,在这里没个亲戚朋友,也没人给儿子介绍对象。
老两口一商量,决定豁出去了,去婚介所给儿子找个对象成个家,虽然可能不知根知底,但总比打光棍强。
于是,老两口带着儿子来到婚介所,一问得知服务费要15万,他们惊的目瞪口呆。
但婚介所保证给介绍成,涂大爷一咬牙,决定这笔介绍费他掏了,挣钱不就是给儿子花的吗?只要他能成家,他们宁可倾其所有。
老涂承诺,儿子的婚事成了,他立马支付服务费。
2024年6月,婚介所真给小涂介绍了个叫阿娟的姑娘,她是贵阳本地人,长的很水灵,小涂一眼就相中了。
阿娟表示,她也相中小涂了,一看他就是个老实巴交,值得托付终身的人,给她14.8万彩礼,她第二天就跟小涂领证。
可把涂大爷乐坏了,直接付了15万服务费,给了阿娟2万定金。
第二天,阿娟说到做到,跟小涂领了结婚证,涂大爷也把14.8万给了 阿娟。
然后。涂大爷带着儿子儿媳回老家湖北大摆宴席。
可到了湖北才2天,阿娟走了个过场,她不让小涂碰自己,还执意要回贵阳,说她在贵阳还有工作,就这么不干了,要支付给公司违约金。
看着阿娟离去的背影,小涂怅然若失,这结的什么婚呀,洞房都没入,妻子竟然走了。
回到贵阳的阿娟,各种借口跟小涂要钱,他又给了她2万多。
8月份,小涂终于把阿娟盼回来了,她又说自己在KTV找到了工作,每天不着家。
小涂觉得不对劲,去KTV一问,发现阿娟根本没在那里上班,她在撒谎。
反正,阿娟既不跟小涂圆房,也不跟他过日子,涂大爷眼瞅着抱孙子无望,终于反应过来,他们一家被婚介所和阿娟忽悠了,阿娟是在骗婚。
因为阿娟,小涂每天精神憔悴,老伴急火攻心,精神恍惚,毕竟娶阿娟,他们花了将近30万,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可不是小数目,等于人财两空。
涂大爷要求婚介所退服务费,还好,婚介所把15万退还给了涂大爷,涂大爷把阿娟告上法庭,要求她把14.8万彩礼还有2万多元退还。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阿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结婚事实,骗取涂大爷一家的财物,16.8万属于数额巨大,那么她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此外,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阿娟的骗婚行为导致婚姻无效,则涂大爷一家可以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在此情况下,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涂大爷一家有权要求阿娟返还彩礼及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在相亲市场中,消费者有权了解相亲对象的真实情况,这包括但不限于年龄、婚姻状况、教育背景、职业等基本信息。
婚介所作为服务提供者,有责任向涂大爷一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亲对象信息。
如果婚介所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涂大爷一家遭受损失,则婚介所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涂大爷一家有权要求婚介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服务费。幸运的是,在本案中,婚介所已经退还了15万服务费。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阿娟退还涂大爷12万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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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百姓关注2025-1-4《新婚妻子“人间蒸发”,家里人都崩溃了,湖北一新郎父亲:前后花了约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