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梅艳芳高龄母亲覃美金因拖欠诉讼费被起诉,律政司司长申请梅妈破产。梅艳芳当时去世,留有遗嘱,梅芳每月可领7万生活费,她老是告说7万不够,法院告考虑多种因素等,给她涨到23万。她还是嫌不够,太会消费,过着奢侈高档的生活,有多少钱也不够。看来梅艳芳临死前的安排太周到了,要是一股脑全给老太太,这会儿早就挥霍一空了。这老太太真是有点自私, 他所有儿女都得了癌症, 包括现在的儿子 。两个女儿壮年就去世了,任何一位母都会痛苦不堪,哪还有精力打官司!那么大年龄,吃也吃不到多少,怎么能花那么多钱?真是想不通?100岁的人那有那么大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