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玩起"降薪待岗"套路来真是高,法律空子被钻得明明白白。一家公司先让员工待岗一年,工资只发2000块。等到最后辞退的时候,经济补偿金就按这个低工资来算,管你干了多少年。 以前这招行不通,法院计算补偿金会把待岗期间的工资剔除掉,按正常工资算。现在不少法院直接按最后12个月平均工资来算,管你是不是待岗。 要是公司违法待岗,员工还能打官司要回工资,补偿金就不会缩水。最狠的是公司搞个合法停工停产,让你待岗一年再裁员,这就真没办法了。 公司这招太阴了。员工干了十年八年,到头来拿不到几个钱。合法合规,还真挑不出毛病。 人力资源这帮人真是越来越精了,连法律空子都被研究透了。打工人真是太难了。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