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大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声污染,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就我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管控场所(地点) (一)管控区域为: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全域;甘井子区南关岭街道、甘井子街道、椒金山街道、中华路街道、周水子街道、泡崖街道、机场街道、泉水街道;高新区凌水街道、七贤岭街道。 (二)管控区域以外的下列地点为管控场所(地点): 1.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火车站、客(货)运站、码头、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重要军事区域; 8.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9.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0.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1.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12.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13.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地点。 二、管控措施 管控区域内及管控场所(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管控区域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