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控制一点。我的老伴就是这样的人。我们两个小时候是邻居,后来结婚了,结婚后我没有房,只能同父母住在一起。我的工资交给老妈,作为我们两个人的生活费,妻子的工资是我们两个的零花钱。 八四年,我的父亲病逝了。八八年我承包一个小企业,那时我一心朴实的工作,把自己二百元的私房钱都交给妻子。九二年,弟弟结婚买房,老妈让我给弟弟拿八千元钱。我觉得那时家里应该有一万元左右吧,让妻子拿钱,妻子说没有钱,我说你把钱存银行了吗?她说银行也没有钱。那时妻子已经学会了打麻将,后来老妈同我说“你就知道挣钱,不会当家理财啊” 从那以后,我每月只给妻子一点生活费,其它的收入自己保管,一晃三十几年过去了。女儿结婚,我陪嫁三十多万,没有让妻子拿一分钱。现在我每个月给妻子一千元,给女儿两千元,其它的全部生活费都是由我来支付,我觉得钱财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人是钱的主人,该花就花吧,月月都是“月光族”不够用就拿出一点储蓄做补贴。根据自己的需要给自己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