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到底该不该和儿子一起照顾老年人,轮流照顾? 该,但也不完全局限于该不该。 个人觉得,老人生活能自理的时候,建议长期居住在儿子家,如果想去女儿家小住,也无妨。 为什么呢?因为大多数家庭,儿子有房有车,继承家产,女儿大多没有财产可继承,顶多补贴几万块,这已经算仁至义尽了,故而,多拿多出,少拿少出,没毛病。 但如果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时,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则,女儿出力伺候,儿子出钱支援,二则,女儿跟儿子一样,轮流伺候和开支,可根据自家情况以及老人意愿协商,并无定式。 此时,女儿跟儿子一样侍奉老人,主要是因为,女儿也有赡养老人之责,无论从伦理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应该。 但这里有一个前提是,早年老人待子女不偏心,或者在当时伦理和观念之下,说得过去,儿子女儿都无怨气,并敬重孝顺老人,如此处理并无不妥。 但如果老人早年苛待女儿,严重偏心,虐待使唤年少时的女儿,压榨剥削长大后的女儿,劫女儿济儿子,这就不好了,那么女儿不愿意跟儿子一样侍奉老人,也情有可原。 毕竟有因必有果,自己种下的因,只能自食其果,怨不得人。 当然,适合自家的,才是最好的模式。可根据老人以及子女家庭情况,酌情处理,但无论如何,都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多得多劳,多拿多出的原则。 不患寡而患不均,你给得多,才能回收得多,无论何时何事,都是这个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