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陈仓区幕仪镇齐东村村民委员会因违法占地被罚款24.8万元 近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宝鸡市陈仓区幕仪镇齐东村村民委员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处罚。据了解,该村委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于2023年7月占用了集体土地修建塑胶广场,占地面积达到了2480平方米(约合3.72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和第77条的规定,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对幕仪镇齐东村村民委员会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4.8万元。 此次处罚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土地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对于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视频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