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日,上海街头出现了令人瞩目的一幕:昔日所谓的“讼棍”李鸿福、赵幼青与杨振寰,头戴高帽,被公开示众。这三位男士身着长衫,这一装扮在过去本是文人墨客的象征。然而,环顾四周,人们或穿着衬衫搭配毛衣,或身着军装,彰显着新时代的到来。唯独他们三人,依旧沉浸在旧日的装扮中,不合时宜地拱手微笑,仿佛与这个崭新的时代格格不入。当镜头聚焦于他们的那一刻,即便是出于本能,他们也勉强挤出了笑容。 随后,法院召开了一场群众大会,要求这三位“讼棍”在众人面前坦露他们欺诈百姓的罪行。他们逐一陈述了如何以代人书写状纸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的经过:“我们代人撰写诉状,无论是五百还是一两千,都毫不手软,有时甚至一天就能赚取上万。” 在他们坦诚相待之后,洪科长郑重宣布:李鸿福与赵幼青二人将接受保释,而杨振寰则因涉及另一案件,仍需继续羁押,待案情明晰后再作定夺。这一决定赢得了在场群众的热烈掌声,他们纷纷表示对人民法院明智举措的拥护与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