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无理取闹?云南,53岁男子偷看年轻女邻居洗澡被发现,女邻居的男友上门讨要

沙僧说事 2025-01-16 10:51:10

到底是谁无理取闹?云南,53岁男子偷看年轻女邻居洗澡被发现,女邻居的男友上门讨要说法,没想到男子的老婆说什么也不承认,还怒骂邻居是无理取闹!男邻居怒火中烧,一拳打伤了男子的老婆。事后,男子老婆一纸诉状将男邻居告上法庭,索要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13000余元!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老陈53岁,在一家口腔门诊上班。小刘是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同样在这家口腔门诊实习,与老陈属于同事关系。

不仅如此,公司给两人安排的职工宿舍还在同一楼层。因条件受限,两家人共用一个卫生间。

事发当晚,小刘吃过晚饭后来到卫生间准备洗澡,正洗着呢,就感觉后背始终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小刘猛的一回头,果然听到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快速洗完澡之后,小刘赶紧回到了房间里,将这件事告诉了男友小辉。小辉没必要偷看自己洗澡,那肯定就是同事老陈了。

听到女朋友被一老头欺负,小辉就气不打一处来,攥着拳头就来到了老陈家里,要找老陈讨一个说法。

万万没想到,老陈躲在屋里不出来,是老陈的老婆张玉芬出面。不过张玉芬说什么也不承认是老陈偷看的,还怒骂小辉不要血口喷人!

小辉有理说不清,一时没控制住,给了张玉芬一拳。

张玉芬也不是省油的灯,当即选择报警。警方随即对小辉做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金300元的处罚。

可是张玉芬两口子还不觉得解气,又一纸诉状将小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等共计1万3千余元,并提出以下理由:

事发时,小辉不分青红皂白,在没有实质性证据之前,就对老陈栽赃陷害,更是打了张玉芬。该事实已经经过了公安机关的证实。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专业机构的鉴定,小辉将张玉芬打伤,其伤情已经达到了轻微伤,小辉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小辉虽然已经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但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张玉芬两口子依旧有权利要求小辉承担民事责任。

小辉辩称:

老陈偷看女友洗澡,自身就存在过错。自己上门讨要一个说法,却遭到了张玉芬以及老陈的辱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玉芬以及老陈先是怒骂小辉栽赃陷害,接着就是对小辉进行辱骂,侵害了小辉的名誉权,故小辉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老陈自身存在过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院审理时查明,小辉主张是老陈偷看女友洗澡,这才与老陈发生冲突。不过小辉却无法进行举证,故小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院另查明,张玉芬与老陈对于小辉,存在言语侮辱等行为,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综上法院判决,小辉承担赔偿的80%责任,老陈承担20%责任。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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