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末,青海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领导干部子弟杀人却未得应有的判决,甚至多任省委书记都不敢动他,那么,事情传到中央后,中央会如何处理呢? 案件的“主人公”名叫杨小民,是青海铝制品厂的职工,他本身没什么本事,但他父亲杨国英很厉害,是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1979年2月27日,家住青海省委家属大院的杨小民出门到水房打水,偶遇了同院的待业青年王强。 好巧不巧,王强是要出门倒水,一个不注意,水花溅到了杨小民的身上,两个年轻人很是气盛,当场就发生了口角。 一番争吵后,王强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他不知道的是,他惹上了大麻烦,这个杨小民可不是省心的主。 正所谓冤家路窄,第二天,两人再次相遇,剧情跟昨天一样,又是一顿面红耳赤的争吵。 回到家后,杨小民越想越气,一向都是他欺负别人,没想到这次遇上了“对手”,他直接抄起了一把五寸长的藏刀,乔装打扮一番后,潜入了王强家里。 当时的王强正在床上躺着,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直接被杨小民刺中,他的背部和腰部接连被砍了14刀,倒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那么,王强能不能抢救过来呢?杨小民又是如何落网的呢? 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王强一直在求饶,呼喊声引起了邻居们的注意,等邻居赶来后,杨小民才得以停下。 王强被第一时间送到了医院抢救,接到报案的警察也快速赶来,证据确凿,杨小民被抓获。 遗憾的是,王强由于伤势太过严重,最终抢救无效去世。 杨小民却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在看守所里,他还把自己吹嘘成了“英雄”,甚至还嚣张地表示:“我不怕,我爸爸是省委办公厅主任,他管保卫,有办法。” 城中区法院审理案件后给出的结论是:杨小民犯故意杀人罪,手段凶残,罪大恶极,应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这个结果也得到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核准。 然而,事情到这里,竟然迎来了反转,此案经过青海省高级法院复核后,竟然把“故意杀人”中的“故意”抹去了,把判决结果改成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一下,社会舆论炸锅了,大家都对此案的判决持怀疑态度,可一晃五年时间过去,青海省委书记都换了好几个,案件一直没等来公平的判决。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这期间,杨小民的父亲非但没受此案的影响,反而还升迁了。 而直到1984年,邓公的出手才得以解决…… 虽然案件一直被拖,但《光明日报》驻青海省的记者一直在关注着此事,并多次向中央反映情况。 终于,在1984年,中央注意到了这件事,中指委办公室会、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了“中央调查组”,后来中纪委、中组部也加入了进来。 中央调查组即刻赶赴青海,前前后后一个月的调查,最终完成了《关于杨小民故意杀人案的调查报告》。 报告中,不仅详细描写了整个案件的经过,还揭开了青海背后那张看不见的“干部利益关系网”。 中央在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很快便有了大动作,1985年6月,一份来自中央办公厅的调查报告转达到了青海省委,报告上明确指出:应按法律程序改判杨小民以死刑。 为了让这一指示顺利落实,中央也根据青海实际情况调整了省领导班子。 终于在1985年7月30日,杨小民被执行了死刑,而那些有利益牵扯的干部,也全部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邓公在一次会议上,也提到了这个案子,他说:“青海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要查处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