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综合执法人员杨某在未付钱的情况下,拿走店门口一盒商品,还顺手去隔壁店拿了几包槟榔,被阻拦后依然上车就走。视频发布者称“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反馈后执法局称“已批评教育”。 视频上传后经过网络和媒体发酵,15日,茂名市电白区沙院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已对杨某某进行停职处理。 执法人员为何会这样,商户有没有违反当地“十乱”整治的情况暂时不清楚,但此执法人员的行为极为不妥。 往小了说是“执法不当,执法不文明“,往大了说这就是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在汉语上的解释也很清楚:利用职权或抓住别人的把柄用威胁手段逼取他人财物。 如此行事,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养成的,一般公务人员还真没这个胆子,可以说是胆大妄为,丝毫不把群众放在心上。 “衣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方针,我们从革命战争年代到和平发展时期代代薪火相传,而民心向背,恰恰就在细微针线之间,看似事小,其实是群众路线的“试金石”。 在其位当谋其事,当尽其责。 有些事,不上秤四两重,要是上了秤,一千斤都打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