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首付156万,贷款883万,月供3.7万,买了套总价1039万豪宅给母亲住,办理贷款时,银行却让她造假,开个年收入90万的证明,女子不干了:我有存款,能还的起贷款,再不济,我上海还有套2800万的房子,租金每月都30000元,为啥让我弄虚作假,出了事算谁的?退房退钱!置业顾问:你要退房我管不了!
宋女士觉得和母亲住在一起不方便,想有自己的空间,于是,她决定给母亲买套环境好点的房子,让她颐养天年。
她选了好久,看中一套210平的大平层,这套房子无论是位置,周边配套,小区绿化,都没得说。
她决定把房子买下来,先给母亲住,以后自己也可以搬过来,那就得需要一个车位。
房子算下来1039万,首付156万多,又交了10万的车位定金。
宋女士有存款,但她不想全款,毕竟如果把钱都花在房子上,生活中有什么节外生枝需要用钱,她会措手不及。
于是她决定贷款883万,虽然月供3.7万,但她完全没压力。
毕竟她有存款,这是她的底气,而且,她上海还有套市值2800万的房子,出租出去了,月租金就是30000,她以租养贷,其实算下来,每个月也就供7000多,对她来说很轻松。
宋女士买房一切都很顺利,也网签了,但到了贷款这个环节,竟然出了问题。
银行人员觉得她收入不高,不好过审,让宋女士做个年入90万的假收入证明,然后蒙混过关。而置业顾问又想做成这一单,也怂恿她。
宋女士第一次贷款买房,她不知道作假的后果,心里很是不安,所以犹犹豫豫。
虽然她收入不高,但还款能力不容置疑,她年收入才四五十万,一下子多开一半,非得造假吗?既然这样,那她就不想买了。
置业顾问一看她打了退堂鼓,赶紧跟银行商量,不坚持90万了,开一个年入60万的假证明就行。
不管是90万,还是60万都是造假,她想不通,自己光明正大买房,也还的起月供,再不济,如果她真的没钱了,把上海的房子卖了,也差不了事,干嘛要求她弄虚作假?
万一出事了,她会承担法律责任,到时候找谁说理去?本来买房是件好事,这要惹上官司,那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她决定不买了,要求合同作废,退房退钱。
但置业顾问却避而不见,说如果宋女士退房,他管不了,得她自己去相关部门办理。
《民法典》第669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宋女士作为借款人,被要求提供虚假的收入证明以符合贷款条件。
宋女士有义务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她拒绝提供虚假证明是合法的,因为一旦被发现,不仅可能导致贷款合同无效,还可能使她面临法律责任。
《刑法》第193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宋女士并没实际进行诈骗行为,但置业顾问和银行人员的建议,即提供虚假收入证明以获取贷款,如果付诸实施,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任何试图通过欺诈手段获取银行贷款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依法纳税,有关部门不得违法收取费用。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包括贷款申请在内,所有环节都应遵循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以获取贷款不仅违反了贷款规定,也可能影响房地产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宋女士在这个案例中的做法是正确的。她拒绝了置业顾问和银行人员提供的违法建议,坚持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
这不仅保护了她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和贷款市场的秩序。
在房地产交易和贷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进行欺诈行为。
最终,在媒体介入下,开发商同意如果银行出具拒绝贷款证明,他们就进行解约流程,退回首付,而宋女士也在顺利办理解约手续。
有人觉得,你如果不能证明你能挣钱,凭什么银行贷给你那么多钱呢? 他们不用风险管控啊?你先证明一下你年收入四五十万,再证明一下你上海2300万的房子。
买房是大风险,任何一个细节不考虑齐全,就无法自拔了。
对此,你怎么看?
2800万的房子租个70来年就回本了,是不是租房比买房更划算
啰里啰嗦,屁话特多!
年薪40多万,收入还不算高。那我年收入不足10万的叫赤贫吗?
胡编乱造,你自己算算首付比例多少?哪家银行这么好心
这就好比卡被锁定了要去银行解锁你得证明你的最近实工资收入证明,就算没有社保也能解锁
那个小姐姐的地址在那?
这就是告诉大家,年收入5位数,根本不配买房
她现在哭都找不到地方了
狗屁不通,即便收入证明虚假,如果银行不提出异议,购房人自个是没有资格撤销合同的。要撤销合同也行,就是赔钱。都是成年人,别说笑话。
现在🐶☀️的🏦!房子真的值2800元的话,还要什么收入证明?
找到一个不想要的理由。
没贷过款咋这么有钱的
炫富!
感觉我们中国人已经都富起来,动不动就千万身家
已经网签了怕什么
ai文这么流行,883万,每月7000,怎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