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一女子曾通过重重考核,被某银行录用,岂料,银行意外在女子档案里发现,她曾被原单位警告处分过,竟决定不再录用,女子不服,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却令人大快人心! 麻烦各位读者大大们点击一下右上角的“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谢谢! 刘爱敏本来是个超级幸运的求职者,2024年,她顺利通过了某家大银行的层层面试,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录用通知书。 眼看着她的职业生涯就要迎来新高峰,谁知道,临近入职前,银行在审核她档案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小问题——她在上一份工作中,曾因一个小小的纪律问题被原单位警告过。 这本来应该是个小事,跟她的新工作没什么关系,可银行却因为这个记录撤销了她的录用决定。 刘爱敏觉得特别不公平,她认为这次的处罚根本不严重,也不会影响到她的职业发展,尤其是在录用过程中,银行没提前告诉她,纪律处分会成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因素。因此,她决定把银行告上法庭,要求恢复录用并得到合理的赔偿。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既然银行发现了她的处分记录,撤销录用的决定也许没啥意外。但是刘爱敏并不认同银行的做法。 她觉得自己的处分实在是太小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时候她在公司只是因为一个小失误被警告了一下,之后她已经改正了,工作表现也没什么问题,根本没有造成任何大的损失。所以,她觉得这点小处分不应该成为她职业生涯的“硬伤”。 其次,刘爱敏觉得银行在招聘过程中并没有提前说明,如果有不良记录,尤其是纪律处分,会成为录用的重要考虑因素。 她认为,如果银行一开始就告诉她,这些过去的小事可能会影响她的录用,她肯定会更小心,准备好相关材料,而不是让这些看似无关的小插曲成为阻碍她的职业机会。 案件进入法庭后,刘爱敏和银行的辩论变得相当激烈。 刘爱敏坚持认为,她的处分只是一次小小的“警告”,而且是公司根据内部规定做出的,并没有涉及违法行为,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她认为,银行作为雇主,应该更宽容一些,尤其是在录用阶段,银行应该事先告诉求职者哪些信息可能会影响录用。 而银行则认为,尽管刘爱敏的处分没有带来严重损害,但银行的管理要求非常严格,纪律记录对招聘决定是有影响的。 银行辩称,刘爱敏没有提供完整的个人档案,纪律记录理应成为招聘决策的一部分,并且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录用某个人。 最后,法官认为,银行撤销刘爱敏录用决定的做法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且在录用之前并没有明确告知她,处分记录会影响录用结果,因此银行的做法显得不公平、不透明。 经过长时间的审理,法院做出了判决:银行要支付刘爱敏4.5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并恢复她的录用资格。 这个判决让刘爱敏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正义,也引发了社会对于企业招聘机制、职场诚信和员工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 在职场上,诚信、透明和公正应该是雇主和员工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员工的过往应当被理解和尊重,而雇主在招聘时,也应该坚持公正和透明,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或者不公正的判断影响到员工的职业发展。 信息来源:有书共读官方账号
银行坑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