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担任执行法官的同学讲,临近年关的时候,那些执行未能成功的债权人都心急火燎的,好多人围堵在法院门口,要求面见院长。院长事务繁忙,不可能逐一接待来访之人,于是这艰巨的接访任务就落到了他们这些一线执行法官的身上。 她表示,这些执行不到钱款的案件,要么是债务人消失得无影无踪,要么就是债务人自身负债累累,根本就没有执行到位的可能。即便你能把稻草吹成金条,当事人也不会相信你所说的那些大道理。当事人就只认一句话,他们要过年,生效的裁判文书难道是废纸吗?什么时候才能执行到钱呢? 她说自己也觉得特别委屈,法院就这么些执行手段,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