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办了离婚,谁知,女方竟在离婚冷静期偷偷刷爆了男方信用卡,一口气

上瓦州杭 2025-01-17 22:12:01

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办了离婚,谁知,女方竟在离婚冷静期偷偷刷爆了男方信用卡,一口气透支了18万。女方声称钱是花在了孩子教育上,结果男方一查,竟发现她把钱拿去买了奢侈品。男方要求还钱,对方却说咱俩婚还没离,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凭啥还?双方最终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张杰初与李玲琢婚姻走到尽头,两人心平气和地达成离婚共识,一同去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

按照程序规定,他们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才能正式办离婚手续。

张杰初现在唯一的挂念,就是他和李玲琢的孩子。

考虑到孩子正处于成长关键期,各方面都需要用钱,张杰初决定,先不从李玲琢那收回自己的信用卡,以确保孩子在经济上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然而,张杰初怎么也想到,李玲琢竟背着他,悄悄透支了18万元。

这天,张杰初收到消费短信,他一看金额,彻底愣住,这是干嘛了,能一口气花18万?

他连忙给李玲琢打去电话,对方却说,孩子的教育方面不能马虎,得投入不少钱,她给孩子存一笔教育资金,没问题吧?

如果是为了孩子好,张杰初自然没话说,可这毕竟不是小钱,李玲琢招呼都不打一声,也不跟他商量,就擅自用了一大笔钱,这让张杰初有些生气。

李玲琢解释,说我这不是怕咱俩离婚后,你不管孩子吗?

然而,张杰初很快发现,这笔钱压根没用在孩子的教育上,而是被李玲琢挥霍在了买奢侈品和理财产品上。

面对张杰初的质问,李玲琢却理直气壮,她认为,既然两人还没正式离婚,那这笔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利随意支配。

在她看来,这些年自己在婚姻中的付出远超过所得,这18万元就当是对自己的一种补偿。

然而,她的这种逻辑显然站不住脚,因为她擅自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张杰初的财产权益。

张杰初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终于忍无可忍,他诉至法院,曾经的夫妻如今只能在法庭上针锋相对。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虽然张杰初与李玲琢已提交离婚申请,但在30天离婚冷静期内,他们尚未正式离婚,因此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根据该法条,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然而,这种平等处理权并不意味着可以单方面擅自大额支出,尤其当支出与家庭共同利益或对方意愿明显相悖时。

李玲琢单方面透支大额资金的行为,显然超出了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侵犯了张杰初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李玲琢在离婚冷静期内,未经张杰初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用于个人消费,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若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上述法条所述情形,在最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李玲琢可能会面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此外,张杰初在离婚后若发现此行为,仍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判决李玲琢向张杰初返还18万元,除此之外,期间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均由李玲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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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8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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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8 05:01

    [大哭][大哭][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