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属实!四川,某火锅店员工在厨房内,看到老板双手放于身前,正面对着厨房的排水口

午夜游民 2025-01-18 10:09:48

情况属实!四川,某火锅店员工在厨房内,看到老板双手放于身前,正面对着厨房的排水口小便,便拍下视频发到网上。目前,当地市监局回应称,我们去找这个店的店长了,网传视频情况属实,该店已停业。   (来源:环球时报)   案涉火锅店位于成都成华区双福一路上,平时生意还不错,老板也挣到了钱。   没想到,身着黑色上衣并将长裤卷至膝盖的男子,直接在厨房内,将双手放于身前,正面对着厨房的排水口小便。   视频拍摄者特意指出,这个男子是案涉火锅店店长。   当地市监局看到视频后,立即采取了行动,到案涉火锅店去找这个店的店长调查情况。   据了解,视频发布者是这家店的员工,他之所以把视频发到网上,是因为和老板产生纠纷,想让大家看看案涉火锅店的卫生情况。   目前,市监局发布情况通报,老板承认确有此行为,网传视频情况属实。目前该店已停业,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毫不夸张地说,不知看到过多少次厨师及厨房里的工作人员,在上完厕所不洗手直接就去厨房里面操作了。   遇到这种事情,只有一个办法,罚到倾家荡产,涉事人员追究刑事,下狠手并持续坚持才会有效!   当然,也可以在家自己做,这样最干净最卫生。

如果是上饭馆,就闭着眼吃,因为谁也不知道给你上的菜在后厨经历了什么?像这种是曝光了,没有曝光的呢?谁能知道后厨干了什么恶心的事儿?   2、市监局可以怎么处罚这家火锅店?   有网友觉得,是不是法律没有规定这些,所以某些做餐饮的人才肆无忌惮?   答案是否定的,《食品安全法》不仅规定了店里的卫生情况,还规定得很详细,比如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除了上面的规定外,还有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等内容。   3、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应该怎么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具体到本案,市监局可以根据第126条的规定,给予火锅店5000-50000元的罚款。相比于大家希望的罚到倾家荡产,涉事人员追究刑事,这样的处罚可谓是不痛不痒。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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