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病去世,留下遗嘱,一套房给与前妻所生儿子,一套房给妻子,妻子去过户房子却遭婆婆反对,婆婆:儿子遗产应该有我的份。法院会如何判?
胡凯(化名)与前妻曾共度一段时光,并育有一子,但终因种种原因,婚姻走到了尽头。离婚后,他遇到了现任妻子张玉,两人情投意合,于2000年携手步入婚姻,满怀着共度余生的期待。
然而,命运却对胡凯开了个残酷的玩笑。2023年,他突患重病,身体日渐衰弱,深知自己时日无多。看着身边的亲人,他开始为身后事做打算,强撑着病体立下了遗嘱。遗嘱中明确规定:财产分为两部分,夫妻共有的房产归张玉所有,另一套房产则留给与前妻所生的儿子。
胡凯离世后,张玉怀着悲痛的心情,按照遗嘱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以为一切都会顺利进行,却没想到,许久未联系的婆婆突然出面反对。
原来,胡凯年轻时因家庭内部矛盾,与母亲关系疏远,多年来几乎不来往。婆媳之间也因此隔阂,几乎形同陌路。如今婆婆已90岁高龄,住在社区的养老中心,她认为儿子的遗产中应该有自己的一份,作为养老的保障。
面对婆婆的阻拦,张玉无奈之下,只能将婆婆起诉至法院。婆婆在养老中心每月需要支付房租、水电费、饮食等各项费用,生活并不轻松。她育有四个子女,两儿两女,其他三个子女还算孝顺,会定期前来探望。虽然每月有农保退休金,但难以全面保障晚年生活。
法院考虑到老人还有其他子女赡养,且有相应的养老保障,经过协调,最终判决张玉一次性支付老人5万元作为她将来的生活保障,老人则配合张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参考资料:儿子重病离世,遗嘱未为九旬母亲留遗产,法院:不行 .潇湘晨报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