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某工地,包工头王先生因为平日里为人厚道,从不克扣工人工资,广受工友们的拥戴。一次,刘老板找到王先生,表示有个大工程希望交给他,条件是工程质量必须过关。王先生毫不犹豫答应,并迅速组织了一支庞大的施工队伍。
按照刘老板的要求,工程款将在工程完工后结算。王先生将这一要求告诉工人们,大家因为信任他,也都没有异议。工人们辛苦工作,不仅按时完成任务,还提前交工。可工程验收后,王先生苦等多日,刘老板迟迟不支付款项。农民工家庭经济拮据,全靠这笔工钱养家糊口,王先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不耽误工友们的生活,他掏空了自己的积蓄,先行为大家发了工资。
王先生随后请来律师,以农民工的名义起诉刘老板,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血汗钱。然而,他没料到,这场官司不仅败诉,自己和律师还被控以“虚假诉讼罪”移交检察机关。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拖欠的是农民工工资,相关人员才能合法提起诉讼。而王先生发放工资后,实际上已经不存在拖欠问题,因此这种以农民工名义起诉的行为被认定为虚假诉讼。
法院最终判处王先生和律师各四年有期徒刑。王先生接受了判决,而律师则坚称自己仅是按照委托代理农民工讨薪,并不知情案件的其他细节。她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希望能在二审中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律有其严肃性与严格的程序规定,哪怕初衷善良,也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在帮助农民工维权时,必须确保所有的程序合规合法,避免因不当操作而陷入困境。对于王先生和律师来说,他们需要更多证据来证明案件的复杂事实,以便二审能有不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