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男子网恋约女生出来吃饭,女生指定了一家烧烤店,点了一大桌美食,可她却只吃了几口便匆匆离开,等男子去结账时,发现竟然高达4300元。男子找烧烤店理论,结果烧烤店表示:是你自己点的,都烤了你说不要,那我卖给谁?后来男子报了警,烧烤店才退了3000元。
(来源:法治进行时)
小杨回忆起那个晚上,至今仍心有余悸。他说:我当时真是傻了眼,怎么也没想到一顿烧烤能吃出这么多钱来。
原来,小杨和这位女生是在网上认识的,两人聊得挺投机,便决定线下见面。女生提议去一家她常去的烧烤店,小杨欣然同意。
到了烧烤店,女生点起菜来毫不手软,各种海鲜、肉类、酒水应有尽有。小杨虽然觉得有些贵,但毕竟是初次约会,也不好意思说什么。
然而当服务员拿来账单时,小杨整个人都懵了。4300元?就点这么点就要4300元?莫不是遇到了烧烤刺客?
小杨试图和女生商量,看能不能退掉一些没吃的菜。
但女生却一脸不屑地说:这是我点的,你凭什么退?说完,她拿起包就往外走。小杨无奈之下,只能自己结了账。
在结账时,小杨表示还有很多烧烤没上,就要求全退了,但烧烤店却表示点了就不能退,为此双方发生了争执。
无奈之下,小杨只能报警求助,最终烧烤店退了3000元给小杨,但剩下的1300元却成了无头账。
此事曝光后,有人指责女生太过分,利用约会坑钱。
有人则批评烧烤店定价不合理,存在宰客行为。
小杨的妹妹杨女士更是气愤不已,她表示哥哥事后联系女生却被对方拉黑,12315也打过了,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杨女士愤愤不平地说:我哥真是太倒霉了,遇到这种女生和烧烤店。我现在就想曝光这家店,以防其他人再受骗。
那从法律上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小杨可能遇到了烧烤托。
也就是说,女子和烧烤店做了局,让小杨被骗了钱。
如果真的如此,那女子和烧烤店的行为可能就涉嫌诈骗了。
诈骗是指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式,欺骗被害人,使得被害人的财产遭受损失的行为。
当然,对于饭托的诈骗金额,应该在除去用餐的基本费用后,多出来的费用才算是诈骗金额。
一般来说,诈骗超过3000元的,即可按照诈骗罪处理。
本次事件中,烧烤店实际只收了1300元,那么3000元就是多出来的。
也就是说,女生和烧烤店的负责人均可能构成诈骗罪。
因此,警方和市场监督局都需要进一步调查。
2、烧烤店侵犯了小杨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同时也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还存在强买强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按照小杨点的菜品,就算有4300元,但在女生离开后,还有不少菜没上。
这时小杨有权对这些没上的菜说不要,而且也不影响烧烤店的二次销售。
可是烧烤店却强制要求小杨买单,这就属于强卖强卖,侵犯了小杨的公平交易权。
此外,烧烤店并未明码标价。
这个明码标价不是只要把菜品价格标上就可以,还必须把价格表放在能让消费者轻易看到的地方。
小杨和女生点了多少烧烤,但都不知道价格,否则的话小杨绝对不会点这么多。
因此,烧烤店未做到明码标价的义务。
这里建议小杨将此事反馈给市监局,可以由市监局对烧烤店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男生女生谈恋爱,自然是需要花一点钱的,但是如果发现有不合理的支出时,一定要及时收手,千万别越陷越深,否则到时候人财两空,后悔都来不及。
对此,您怎么看?
不能直接按诈骗报警?
我们这正常情况一个人一百我都吃不完
这种女的跟烧烤店是一伙的 还有女的带你去高档消费场所 进去两个人这里聊着 那边特么的人家直接上拼盘饮料 也是一大桌 完了让埋单 他么的老子上过当 我后知后觉 人都走出两里地了才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