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江苏,一名女子和男子约好在一高档餐厅相亲,看着优雅的环境、美味的菜品,女子很高兴,竟然点了3万元的酒水和菜,奇葩的是,她竟然还要给闺蜜和弟弟打包。可谁知,饭还没吃完,男子竟然悄悄溜走,留下女子一人在风中凌乱。
餐厅里,柔和的灯光洒满了每个角落,营造出一种浪漫而高贵的氛围。
一个妆容精美的女子坐在餐厅的窗前,静静的等待着她的男主角出现。
女子名叫王月,她是一个平面模特,身材高挑,肤白貌美的模样,搭配上一袭长裙,看起来飘飘欲仙。她等待着相亲对象李东。
她和李东在一次活动中有过一面之缘,高冷的王月对李东开始并没在意。巧的是,这次又有人给王月介绍对象,正是这个李东。
看着这么有缘分,王月打算和李东正式见一面,两人相约一起共进晚餐。李东也大方的表示,地点王月随便选,他请客。
这一次,王月选择了一家高档的餐厅,并早早来到饭店等待着李东的到来。
很快,李东就如约来到了这家高档餐厅,感受着浪漫的氛围。看着仙气飘飘的王月,李东更加绅士,直言让王月尽管挑爱吃的点,他也笑的合不拢嘴。
王月看到李东这么大气,人也长得很帅气,而且一举一动都是这么绅士,她也打心眼里高兴,两个人心照不宣的开始了浪漫的晚餐。
“看看你喜欢吃点什么,放开了点,今天我请客。”李东非常有礼貌的表示着。
王月拿起菜单,慢慢的翻看着。
高档餐厅就是不一样,菜品都是传说中的名字:什么帝王蟹,小米辽参,鱼翅,燕窝等等。
王月觉得既然是男友请客,而且这样的大餐厅难得来一次,那就选点自己没吃过的菜品高档菜品好好品尝一下。
她毫不客气的点了帝王蟹,小米辽参和燕窝,还有一些她都没听过的菜品。王月知道,自己虽然不懂菜,但是钱懂,只要价格高的,一定是好的菜品。
李东眼看两个人已经点了八九个菜了,还要了一瓶价值2万多的红酒。他也没好意思阻止,只是礼貌性的微笑着。毕竟说好了请人吃饭,不能太小气。
不一会,菜上齐了。李东谦让了一下,王月就开始大快朵颐的享受起这些美味。
她完全没注意到,她的形象在李东心里已经开始大打折扣,更没有注意到,李东的内心已经产生了一丝不愉快的成分。
吃了几口以后,王月叫来了服务员。
“你好,请问这个菜叫什么?”王月询问着服务员。
“女士你好,这个是小米辽参,味道甜糯,是滋补的上品。”服务员耐心的解释着。
“麻烦给我再来3份这个,打包装好,等下我要带走。”王月指着小米辽参,还要了5份燕窝也要打包带走。
李东露出疑惑的表情,非常不理解。
“这个菜好吃,我闺蜜肯定爱吃,我给她们带点,你不会介意吧?”王月赶紧给李东解释道。
李东没有吭声,只用微笑回应着她。
又吃了两口以后,王月似乎想起来什么,赶紧又叫来服务员。
“麻烦把帝王蟹也打包一份,个头要大一点的包装要小心一点。”王月又加了一只帝王蟹。
“我弟弟没吃过帝王蟹,这个帝王蟹味道特别好,我给他带一份。”王月调皮的给李东解释道。
这时,李东再也没有了笑容,起身准备离去。
“你去干嘛呀?”王月笑着问李东。
“我去门口打个电话,你慢慢吃。”李东客气的说道。
王月吃了半天,始终不见李东回来。她终于意识到李东悄悄溜走了,赶紧打电话,可谁知,电话和微信都被李东拉黑了。
王月没办法,只能刷信用卡支付了餐费,这时她才惊讶的发现,这顿饭居然要3万多。
事后,王月找到记者曝光李东这个“渣男”。
“没钱还来相亲,这顿饭三万多啊,他就这么悄悄溜走了,真的是坑死我了,我从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人。”王月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声讨李东。
1、相亲男方请客,王月也不能这么放开了点菜。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次相亲点3万多的菜,王月真的是太不客气,这样的对李东而言太不公平。
2、奇葩的是,相亲还要给闺蜜和弟弟打包,这让李东更加难以接受。
《民法典》第8条还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李东出于面子不好意思阻止,但是王月这么得寸进尺,只会让这场相亲以失败收场。
3、最后,即使是夫妻,也应该互相关爱和理解,而不是只想着占便宜。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王月贪小便宜的心思早已被李东看穿,正是这小便宜让王月又一次错过了缘分。
如果能够多一份理解和关爱,适可而止,王月也许就能收获一份爱情。(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