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名13岁的学生张某和李某,与同班的另一名13岁同学王某存在矛盾。张某和李某为了泄愤,连同另一名同学妈某,将王某骗至废弃蔬菜大棚杀害,然后埋尸,随后分掉王某手机微信里的钱,将手机和电话卡全部销毁。后被警察破案,将三名犯罪人员送上法院,看法院如何判罚! 学生张某、李某、马某和王某本是同班同学,起初,四人关系非常好,经常一起玩耍。可慢慢的,张某和李某与王某产生了矛盾,还嫉妒王某零花钱比自己多。于是,张某和李某心生恶念,想杀人夺钱。 2024年3月10日下午,张某给李某提起,想把王某骗出来谋杀,李某没有反对。于是,二人就开始了密谋方案,最终选择在一个废弃的塑料大棚为作案地点。为了不被人发现,二人偷偷的从家里偷出了铁锹,并提前挖好了坑,进行犯罪准备。 随后,张某给王某打电话说自己发现了一处好玩的地方,出来一起玩。就这样,王某被骗了出来。 四人骑电动车去往案发地点的途中,李某受张某指使,将杀害王某的想法告诉了马某,让马某保密,并不得帮助王某。 四人到了案发地点后,李某趁王某不注意将其控制,张某拿铁锹直接将王某杀害,并将尸体掩埋。然后张某和李某把王某手机中的钱平分了。 马某被张某威胁将王某的手机卡取出砸毁,李某又把王某的手机丢弃。三人以为这样就可以掩人耳目,逍遥法外。 事后,王某的家人找不见孩子,报了警,在警察的调查取证过程中,马某迫于压力和害怕,最先交代了犯罪过程,并主动指认犯罪现场。 当王某家人听见孩子被害那一刻,全家人的家都塌了。王某家人,将三个犯罪学生告上法庭,不接受赔偿,要求判处死刑。 2024年12月30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李某属于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时已满12周岁,应负刑事责任。张某出谋划策联合他人犯罪,属于主谋和主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无期徒刑。 李某作案时也已满12周岁,积极参与犯罪,也为主犯,情节小于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马某目睹犯罪,离开现场后销毁被害人手机卡,参与了张某和李某的共同犯罪,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害人行为,不予刑事处罚,仅进行专门教育。 看法这起案件后,真是令人震惊,年仅13岁的学生就有如此可怕的想法,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所以,作为家长,已经要给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观念,与人为善,学会理解和包容,多和孩子聊天沟通,及时解开心结,以免误入歧途。 对于以上事件,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本文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无不良引导。(信息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