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去世后留下130万元存款和一套房屋无人继承。民政部门介入后准备申报无主财产,可老人的堂弟夫妇却站了出来,声称在老人生前扶养较多,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可法院只分了130万给二人。万万没想到,堂弟夫妇在整理老人遗物时,又发现了300万元存款,于是再次起诉要求继承,法院判了!
(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葛老伯自妻女相继过世后,一直独自生活。在3年前,葛老伯在家中悄然离世,留下了130万元的存款和一套位于市区的两居室房屋。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当一个人离世且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以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处理遗产的清算、分配等事宜。
因此,当地区政府被法院指定为葛老伯的遗产管理人。
然而就在民政部门准备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遗产时,葛老伯的堂弟夫妇突然站了出来,声称在葛老伯生前照顾有加,所以要求分得全部的遗产。
《民法典》第1131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既然葛老伯的堂弟夫妇对葛老伯有尽到扶养责任,那的确是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可是如何证明堂弟夫妇对葛老伯尽到了扶养责任呢?
法院经过调查,从葛老伯的邻居处,以及堂弟夫妇拿出的证据中,确认堂弟夫妇在葛老伯晚年的确有送他就医、探望陪伴、料理后事等情况。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葛老伯的130万元遗产归其堂弟夫妇所有,至于房产归国家所有。
这一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原则,也考虑了人情和道德的因素,所以堂弟夫妇也表示了接受。
然而此事并未就此结束,不久后,堂弟夫妇在整理葛老伯的遗物时,又发现了300万元的存款。
葛老伯的堂弟夫妇认为,既然房子已经上交了国家,那这300万元的存款还是会和那130万元一样,判归自己所有,于是他们再次向法院提起要求继承这部分遗产。
1、那法院会怎么判呢?
在之前的案例中,葛老伯的堂弟夫妇已经分得了130万元的遗产。
如果按照市场上请保姆的价格,就短短照顾几年,绝对是没有这么多的,价值不对等。
只是考虑到堂弟夫妇与葛老伯之间的亲属关系,所以在分配遗产时,多分了他们一点,但这并不代表堂弟夫妇能得寸进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此前的130万元遗产与堂弟夫妇对葛老伯的照顾时间和程度相匹配。
况且,堂弟夫妇并非葛老伯的法定继承人,按照规定,他们只能分得适当的遗产。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堂弟夫妇的诉请。
2、那这300万元存款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由于葛老伯已经没有了继承人,那这300万元的存款就属于无主物。
对于无主物,法院会审查核实后对外进行财产公告,等公告期1年满了以后,如果无继承人来认领,则这笔300万的存款将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最终,法院对这笔300万的存款进行了公示,等公示期一到,则会入国库,用于国家公益事业。
有网友表示:要我发现这300万,就不说出来了,到时候偷偷取出来就好了。
还有网友表示:国家就这样白得一套房和300万存款,那不得把葛老伯的灵堂修好一点?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