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 小丽:13岁体育特长生,乖巧上进,2008年获多项体育比赛奖状。 于某:小丽母亲,丈夫跑长途时与儿子在家生活。 犯罪方 小萌:未成年人,一岁多丧父,母亲改嫁,初中辍学,与不良少年混,曾偷钱判缓刑,本案主犯。 小胡、小浩:未成年人,受小萌影响参与犯罪。 蒋某:网吧网管,助三人外逃。 2010年4月23日下午,小萌和小浩没钱上网,放学拦住小丽索200元,跟至其家翻找,小丽母亲回来后离开。当晚8点,小萌、小胡和小浩又到小丽家,持刀逼小丽进屋,向于某逼钱。三人用胶带绑住小丽和于某,抢到手机、100多元现金和400元抽屉钱,还伤害小丽、性侵于某并拍视频。为灭口,将母子乱刀捅死,小萌次日凌晨5点还去清理现场。24日早8点,小丽爷爷发现母子被害报警。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下午1点去抓时,他们已逃。小萌母亲电话告知后,正帮蒋某杀情敌的四人逃往潍坊。 当晚11点,四人在潍坊旅店被捕。小胡和小浩后悔,小萌淡定,称对不起母亲。因是未成年人,刑事判决未公布。民事赔偿方面,法院判三家人赔36万余元,因家庭条件差,只赔了一万多元。
13岁体育天才与母亲的血色厄运:三名未成年恶魔的罪行
大嘴巴说故事
2025-01-23 14: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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