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喝的醉醺醺,和前妻打了顺风车,半路上,男子尿急下车,撒尿时间长,不满司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23 16:02:24

上海,男子喝的醉醺醺,和前妻打了顺风车,半路上,男子尿急下车,撒尿时间长,不满司机催促,上车打了司机后脑勺一巴掌,司机报警,后就医,诊断感音神经性耳聋,事后,司机告上法院,向男子索赔1万元,法院判决亮了!

一天晚上,赵师傅开车在静安某一处等待着乘客。

他是一名顺风车司机,晚上接到订单,有两个乘客,要送到到浦东。

等了一会儿,一男一女来到车前,男的是齐志杰,女的则是他的前妻汪玲。

汪玲扶着骂骂咧咧的齐志杰上了车。

赵师傅闻到了一股酒味儿,又听到齐志杰嘴里嘟嘟囔囔着,话都说不清楚了,他猜这家伙没少喝。

然而,车子行驶到高架上,齐志杰突然说,他要下车尿尿。

赵师傅紧忙说,高架上不能下车啊。

齐志杰一直憋着,直到下了高架,赵师傅将车开到了一处路口的东侧,停下车。

齐志杰赶紧下了车去解手,可能是年纪大了,他撒尿的时间就长了点。

赵师傅等的有些着急,催促着他快点,再快点。

齐志杰在司机的催促下终于解手完毕,心里生出了不满,谁没有三急,催什么啊!上了车之后,就说了赵师傅两句。

赵师傅着急走,被他说了两句,情绪上头,就争辩了两句。

万万没想到,坐在后排的齐志杰,突然伸手打了赵师傅的后脑勺一下。

这一巴掌可不要紧,直接惹怒了赵师傅,他火冒三丈,这乘客怎么能随意打人呢?

随后,赵师傅让齐志杰赔偿自己500元,这事就算完了。

但是,齐志杰本就喝酒,仗着酒劲,他也不服气,凭啥让自己赔偿500元,他不愿意。

汪玲从中劝和,问赵师傅可不可少要点,赔给他两三百可不可以?

赵师傅觉得自己无故被打,本就憋气,如今自己已经受伤了,必须赔500,对于汪玲的说法,他不能同意。

双方争执不下,赵师傅报了警。

询问笔录中,齐志杰说:当晚他喝了二两白酒,打车开到高架时,他想尿尿,司机说高架不能下车,他就一直憋着。

下了高架后,他让司机开门,他下去尿尿,司机停了车,他下车尿尿去了。

因为,他年纪大了,所以,尿尿时间长了点,司机就一直催他快点快点。

后来,他上车后,说了司机两句,还拍了司机后脑颈处一下。

而齐志杰的前妻汪玲也在笔录中说:齐志杰是她前夫,因为年纪大了,上厕所时间久,司机就不耐烦了。

司机多次催促,还说要把他们的行李扔下去。

后来,她和齐志杰上了车,齐志杰骂骂咧咧,手往司机那里挥,她给拦住了。

但是,没完全拦住,手还是打在司机后脑勺那了。

司机抱着头,说打人了,后来,就报了警。

汪玲还说,齐志杰挥手的时候,她拦住,自己的手也被带过去,两人的手一直挥到了赵师傅的后脑勺上,不过没什么力气。

齐志杰也说,当时也是轻轻拍了一下赵师傅。

而赵师傅报警后,又去了医院,诊断为神经性耳鸣,耳外伤,感音神经耳聋。

赵师傅说,因为受伤,他不得不休息了10个月,如今还有耳鸣。

因此,赵师傅将齐志杰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1万余元。

法庭上,齐志杰表示,当晚他喝醉了酒,赵师傅在自己下车解手时,竟然说要把自己的东西从车上扔下去,所以吵了起来。

当时,自己是想打赵师傅,但是,被前妻汪玲拦住,实际上,并没有碰到赵师傅。

因此,齐志杰不同意赔偿赵师傅的各项费用。

法院根据笔录,对齐志杰打了赵师傅后脑勺的事实予以确认。

认为确实是齐志杰下车小便,因时间过长,被赵师傅催促后,心生不满,上车后,齐志杰在后排伸手打了赵师傅。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另外,赵师傅做了鉴定,结果为因外力作用导致头部外伤,之后,赵师傅出现右耳听力下降等症状,没有达到等级伤残。酌情给予误工期30日,营养期7日,护理期7日。

而且,齐志杰在笔录中也承认“轻轻拍了赵师傅一下”足以证明齐志杰的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院认为,齐志杰说他没有碰到赵师傅,没有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信。

而且,在审理过程中,齐志杰也承认拍了赵师傅一下。

在加上询问笔录的作证,也证明了齐志杰确实给赵师傅造成了一定的伤害。

最终,法院判决:齐志杰赔偿赵师傅5000余元。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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