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恶意讨薪”的人才充满恶意! 本身“讨薪”一词的存在就是丑陋的 。一个工人,辛辛苦苦打工一年,到年底了,要回家过年了,用人的单位和老板不应该把工资薪水准备好,如数发放到工人手中吗?还需要工人去讨吗?自己的劳动所得被别人恶意扣押,自己要低声下气几次三番去讨要,这本身就是荒谬至极。 经这一分析,真的“其义自显”。从字面看,“讨薪”的前提是“别人欠`我‘钱,我去要”,“要“又改成卑微的“讨”,肯定经几次三番“讨”,无果,没耐心了,成别人眼中的“恶意”[捂脸] 要遣则的应该是恶意欠薪者,违反劳动法,雇工不付工资,这就是恶意欠薪。法律应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有网友表示有一笔三年前的工钱没要到,找单位没多少卵用,说今年年底有,现又到年三十了,今年又泡汤了,这样好言好语地要又要不到,要是呆他家不走若是被定性为恶意讨薪,咋整呀? 讨薪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是哪个或哪几个环节出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很让人叹息,也很无语。 无论怎么装糊涂,也知道受伤害的到底是谁。 薪酬应按时发的,无奈才会去讨要,当社会出现了欠薪,视契约当儿戏,人数之多,范围之广,久欠之长,这是个不安定因素。但愿2025年不再继续出现。
说“恶意讨薪”的人才充满恶意! 本身“讨薪”一词的存在就是丑陋的。一个工人,辛
前路漫漫远兮
2025-01-28 2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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