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探1900中的真实历史故事
我看近代史的时候,一直有个感觉,就是当时中国革命得到了许多海外华人的帮助,国父更是一革命就跑美国募捐。难道当时美国华人都贼有钱都理解三民主义?
根本不是。他们愿意慷慨解囊,是因为他们太清楚国家羸弱的情况下,人民就算润到美国,也过不上什么好日子。所以许多捐款的华人,其实都是贩夫走卒,但是他们真的愿意为了国家强大贡献自己一大半收入。
为啥他们那么清楚?因为绝大部分早期移民去美国的华人,都是通过“卖猪仔”过去的。这段比黑奴更恐怖的血泪史,如今在美国学界不能说无人问津,起码研究的人极少。而中国学界缺少很多原始资料,导致许多年轻一点的美国华裔和中国人甚至都不知道,华人当年还有过这么一段不忍卒读的悲惨历史。
“卖猪仔”这个词最早见于道光年间文人的笔记,指的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附近立约劳动一年的华工,这种华工一般是欠债的人。一个华工的售价大概是10-30银元不等,这个交易称为“卖猪仔”。
为啥华工被蔑称为“猪仔”?林则徐在道光19年(公元1839年)的奏折中认为是:“夷船回国,间有无业贫民私相推引,受雇出洋……当其在船之时,皆以木盆盛饭,呼此等搭船者就食。其呼声与内地呼猪相似,故人目此船为买猪崽”。
随着十九世纪初,英、葡、美等国相继废除了黑奴贩卖制度,各国对于吃苦耐劳、工资低廉的劳动力的需求激增。而此时大清东南地区“生齿日众,地狭人稠”,自然灾害频又战火不断,尤其是土客矛盾日益激化,实在没办法过日子,只能出去搏一搏。当时潮汕有一首民谣:
断柴米,等饿死,无奈何,卖咕哩(苦力)
鸦片战争后,各国苦力贸易商前来大清“挖矿”,甚至在当时人口买卖中心厦门成立了买卖人口的大德记洋行。大德记洋行在厦门海关附近设立了大巴拉坑(Barracoon,葡语,即猪仔馆),接收人贩子送来的苦力。
人贩子会使用各种办法诱骗或者拐卖劳工上自己的小艇,然后用各种残酷的刑罚逼他们签订出洋的“合同”。如果不同意,参见满清十大酷刑....
这个“合同”啥样呢?拿一份去古巴的契约华工(好于上文所说的欠债华工)的合同来说:
我出生于中国____。现年__岁。今与瓦加斯公司签订契约,条文如下:
(1)我保证乘公司指派的船赴古巴哈瓦那。
(2)我保证服从多利西斯、斐朗和杜比利斯先生或他们把我转让的任何人的吩咐,在古巴工作八年。不论他们派我到田地上、村庄里还是私人家庭、工厂或任何地方,不论派我耕种、修路、种咖啡、打铁、当家仆还是任何其他工作,我都保证服从。
(3)八年工作期的算法是:如我抵达古巴时身体健康,就从到达哈瓦那后被买主领去的第一天算起。如抵达古巴时生病或不能立即干活,就从离开医院的第八天算起。
(4)工作时间要根据工作性质由买主决定,有时只能断断续续休息。但每隔24小时,可以集中一段时间睡眠。早晚饭时间以当地工人的作息时间为准。
(5)除非因工作不能停顿,否则每天下班后以及星期日都无须工作。
(6)我必须遵守工厂、车间、田间和人家家庭所订的规章制度。如在工作时间表现懒散或未执行园主或监工的命令但不足以构成刑事罪的错误时,我必须服从园主和监工的惩罚。
(7)在契约规定的八年期限中,我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始终如一地为东家效劳,决不找任何理由或借口从他手下逃跑。
(8)如生病超过一星期,我同意停发工资,待我身体复原能重新工作时再发给我工资。
以下是瓦加斯公司代表资方与我订的条文。
(1)从八年工作期限的第一天算起,资方付给我四元工资。
(2)资方每天供给我八两咸菜和两磅半白薯。
(3)我生病住院时,资方负担一切医院费用,直到我出院为止。
(4)资方每年发给我两身衣服、一件毛衣、一条绒毯。
(5)赴哈瓦那的旅费及船上用费均公司负担。
(6)启程前,公司付给我八银元的装备费。
(7)启程前,公司发给我价值四元的三身衣服、铺盖以及旅途中的必需品。此项用款连同前条的八元共计12元。待我抵达哈瓦那后,资方可以从我每月工资中扣除一元还公司,12个月扣完。我接受上述二条的硬币和衣服后,保证按上条规定在哈瓦那将12元陆续付还。虽然古巴自由工人和黑奴的工资多于四元,但因资方给我其他福利,我同意我的工资定为四元。
契约双方为保证严格执行上述条文,并在两份内容相同的契约上分别签字。
本契约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__立合同人____。
苦力签了这个合同后,会被转移到离海岸比较远的“猪仔屯船”上。所有劳工挤在暗无天日的底舱,最宽处不能两个人并立,无法站直,没有任何通风,也几乎没有光照,一群人吃饭排泄都在一起,更不要说洗澡了。这种卫生情况下,远距离航行死亡率能高达50%,简直就是移动太平间。
这种情况,想也知道苦力逃跑的很多,所以一般门窗都被封死。有一次屯船上起火,所有船员自行逃生,放任五百名苦力被活活烧死...
有人问了,洋人这么搞,清政府不管码?管个球...
不仅不管,清政府官员受贿后,甚至会配合殖民者,以政府名义贴出“联衔告示”,规定广东商民,如自愿出洋,“毋庸禁阻,令其任便与外人立约出洋”,相当于给苦力贸易官方背书。后来甚至成立了公办的“招工馆”,以政府名义发布招工告示...
就这样的政府,你指望他管啥?所以你说海外华人华侨,能不反对这个倒霉催的清政府吗?他们未见得懂三民主义和孙先生的主张,但是他们很清楚的知道:
大清是真不行,谁踹他我们都得帮帮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