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店铺因未彻夜亮灯被撬锁开灯##律师说法#
风能进,雨能进,总统不能进,这就是法律精神对保护个人财产不受侵犯最好的诠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打开他人的店铺进入。
2月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
店铺及其门锁属于商家的私有财产,未经商家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或进入。强行撬锁开灯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商家对店铺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撬锁行为不仅破坏了门锁,还可能对店铺门板等造成损坏,给商家带来了额外的财产损失。
当地政府的亮化工程属于行政指导行为,倡导商铺夜间开灯美化城市夜景,但这种倡导行为不具有行政强制力。商家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夜间亮灯,工作人员擅自撬锁开灯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紧急的除外。而让商户开灯显然不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况。此外,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合法证件并说明理由,但在此事件中,这些程序均未履行。
强行撬锁开灯的行为属于滥用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应当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这种强行撬锁的行为,不仅没有法律依据,还严重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