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了一篇关于谷歌反垄断的文章,其中大量的篇幅提及安卓系统。其中提到『谷歌公司利用安卓移动操作系统的市场支配地位,在技术上和商业上,对中国手机厂商施加诸多限制和约束,特别是通过与软硬件厂商、海外通信运营商等签订一系列协议,设置反分裂义务,严格限制开发安卓分支操作系统,要求预装全套谷歌应用程序,等等。』
差不多证实了之前的想法,就是谷歌对安卓系统的一些强制规范和服务绑定要求导致的反垄断调查,类似于当年微软因为在 Windows 系统中强制预装 IE 浏览器而遭受全球多个地区的反垄断调查一样。
(说一个很多人不知道的事情:很多人怀念的联想 ZUI 的『位置穿越』功能,后来之所在联想和摩托罗拉机器中全部消失,就是因为这项功能不符合谷歌的规定,而联想是谷歌 OHA 开放手机联盟成员,要么退群要么删除该项功能以符合规定,后来这个功能就没了。)
此前,高通也因为 CDMA、WCDMA、LTE 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和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被发改委刻以 60.88 亿人民币(基于当时汇率约 9.75 亿美元)罚款,并进行业务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