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刷短视频,有个姑娘说她去卖婚前她个人的房子,银行说,需要她和她老公同时出现去银行面签。
她说这是自己的房子,婚前已经付完全款了,为什么还要她老公同意,银行说,虽然是她婚前的财产,但是她婚后决定要卖掉它,那就会变成他们的共同财产,是这样吗?
然后评论区有好几个人说,对于有资产的姑娘,最好就是只同居不领证,目前孩子可以上女方户口,因为婚姻法对女性财产没啥保障!
还说很多南方省份家里独生女的,已经不领证了,而且没有结婚证,被打就不会算家暴,算故意伤害,孩子想改姓就可以改姓,生孩子可以自主决定打无痛,孩子还可以继承男方遗产!是这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