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参加完公司的年会,到男上司居住的酒店和对方单独见面,不料,男上司老婆突

小蚂蚁评事 2025-02-06 17:45:31

四川,女子参加完公司的年会,到男上司居住的酒店和对方单独见面,不料,男上司老婆突然返回,猛烈地敲门!男上司担心老婆发现,让女子躲到窗外,结果女子失足坠亡。案发后,女子家属将酒店和男上司夫妻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91.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来源: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   周某是某公司的领导,1月23日晚上,公司举办年会,周某和下属马某盛装出席。   马某住的地方,离举办年会的地点不是很远,参加完年会后她回到家中,准备休息。   周某和妻子在年会前半个月,入住了某酒店,长期居住该酒店四楼房间。   1月23日晚上,周某妻子黄某参加完公司酒会回到酒店,因朋友彭某来找,遂离开酒店,并告诉周某她晚上不回来住。   周某在黄某出门后,想到晚上一人,通过微信联系了下属马某,让马某到酒店来陪他。   马某找不到,周某向马某发送信息:“你在这住过两晚,找不到我住在哪里么?”   马某问,“你妻子不在吗?”   周某回复马某,说黄某出去了,晚上不回来,然后给马某发了酒店的定位。   晚上10点,马某来到酒店,进到周某房间,两人云 雨后在房间内聊天,交流感情,周某电话突然响起。   周某拿起电话一看,是黄某的电话,周某示意马某不要出声,接通了电话,然后听到黄某说她的包在房间,要回来拿包。   周某为了阻止黄某回房间,撒谎说,有喝醉了的同事住他们房间,他这会不在房间。   挂断电话后,周某和马某起来穿衣服,准备把战场整理恢复,谁知两人还没穿好,黄某就回来了,在门外敲门。   黄某陈述: 敲门没人应,就用房卡开门,打开后发现门被链子锁反锁。   意识到周某撒谎,黄某仿佛发现了什么,用手拍门,并大声问谁在里面,然而……没人回答。   随后黄某更大力敲门,又给周某打电话,电话无人接听,这个时候,黄某更觉周某有问题,继续敲门,并用脚踢门。   大约十分钟后,房门打开,周某一脸慌张,说出事了,人掉下去了,快打120。 黄某走到窗台,看到一女子躺在二楼平台处,周某拨打了110、120等。   马某家属认为,周某、黄某和酒店应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合计91.9万余元。   1、马某和周某两人在房间单独相处时,黄某带人在房间门外激烈敲打酒店房门十分钟。   周某害怕被黄某发现,让马某躲到窗外,导致马某坠楼身亡。   《民法典》第 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马某家属认为,马某和周某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马某坠亡,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2、酒店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住酒店要实名登记,未按规定居住登记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居住地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   如果强制执行居住登记仍不履行的,可以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酒店对陌生人员深夜在酒店出入,没有进行登记,来访管理不到位。 酒店监控显示,黄某深夜在房门前激烈敲门10分钟,没有安保或酒店服务人员制止。   《民法典》第1198条,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马某家属认为,马某坠亡一事中,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酒店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意见:   酒店在房间窗户安装了限位器,还张贴了“为了您的安全,此窗已做限位,请勿猛推”的警示标语。   马某不是酒店住客,且无视酒店警示、擅自破坏限位器翻越酒店窗户导致坠亡。   马某是一个成年人,对翻越窗户行为本身的危险性系具有明确认知和判断,马某破坏酒店窗户的限位器装置,发生坠亡后果,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黄某意见:   虽然她敲门敲了十余分钟,但敲门一直是断断续续的,且敲门、踢门的动作并未惊动同一楼层相邻房间的住客。   且敲门、踢门情况,也不会导致房间内的人坠楼身亡。   敲门的房间,是她登记入住的房间,自己回自己的房间,在无法开门的情况下敲门、踢门,希望房内的人员为其开门,这样的行为没有侵犯房间内人员的权利。   黄某认为,她对于马某的死亡后果不存在过错。   周某意见:   马某主动提出站在窗台上,并提出用床单绑住,他提出不安全,尽到了告知义务。马某站到窗台上后,他为了安全,才帮马某扶住她以保障安全,并不是帮助其翻越窗台。   周某认为,他的行为也不存在过错,不应该承担责任。   几方的说法都有一定道理,法院会采信哪一方呢?   法院意见:   酒店、黄某不存在过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周某和妻子黄某一起在房间居住的情况下,邀请马某晚上到酒店房间,周某作为邀请人,不但没有阻止马某的翻窗行为,反而给予帮助,周某对马某坠楼身亡的后果存在过错。   法院判决,周某赔偿马某家属19万余元。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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