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很多人都误解了《婚姻法》第七条,说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出资人一方子女,这条。 其实,新修订的《婚姻法》说来说去,并不是在保护男性的婚前财产,而是鼓励女性在婚后买房。 啥意思呢? 这就是很多人都看不明白的地方,房地产行业已经榨干了男性,要开始收割女性资产了呗。 你想想,男性现在结婚购房等要掏空六个钱包,就这许多家庭还未必能给儿子完成婚姻娶妻生子的大业,导致男性光棍越来越多。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房地产行业已经掏空了男性以男性为主的家庭的资产,要开始向女性下手了。 许多女性不是总嚷嚷着说,要给自己买个房子,否则会没有安全感吗,可是女性买房比例实在是太低了。 一方面,女性结婚,男性自然会提高住的地方,也就是出资购买房子,女性结婚当然就不需要再买房了,所以女性购房其实并不是太积极的,另一方,家庭给女性朋友们出资购房的比例太低,占比太小,对市场影响不大。 如今,《婚姻法》新草案出台,征求意见,说白了,女性想要获得长期的安全感,想着结婚以后不能分割男性婚前房产,那么女性自身就会自主参与到购房者的大队伍中,接收目前中国房地产饱和状态下的剩余房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接盘侠。 总之,新修订的《婚姻法》看似利于男方,实则是让女性自主购房。 再者,许多女性不是总嚷嚷着自己是高质量人才吗,动辄月入过万,买套房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所以,国家将拯救房地产的重任分给你们来承担了,能理解吗? 我说的可能比较啰嗦,语句表达也不是太通顺,可意思就是这个意思,未来房地产剩余,需要女性群体加入到购房行列中来,就这个意思,因为女性群体已经被榨干了。 懂?
感觉很多人都误解了《婚姻法》第七条,说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夫妻离婚后,房子归出
如万家灯火
2025-02-06 19: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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