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的宠物狗被广深珠高速公路员工吃了?涉事公司:以为无主且已死亡,将严肃处理”

俊俏花猫艾壳 2025-02-07 10:56:21

“走失的宠物狗被广深珠高速公路员工吃了?涉事公司:以为无主且已死亡,将严肃处理” 刚刚看了那么一条消息,我挺纳闷的,不就是一条狗吗, 何必那么大惊小怪上了新闻? 从这条消息的叙述来看,这条宠物狗是在寄养中心走失的,而且跑到了高速公路上,被车撞死! 公路管理人员赶到现场时,这条狗已经没有了生命特征。 工作人员以为是条无主流浪狗,为了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私自处理了。 换句话说,工作人员一看是条死狗,以为是流浪狗,扔了可惜,弄回去吃了。 我觉得这个做法没毛病,要追究狗主的责任有点冤,但一定要追究寄养中心的责任! 为什么让这条狗走失? 这条狗怎么上的高速公路? 别说是一条狗走上了高速公路,就是行人或者是其他交通工具除了汽车上高速公路都是不允许的! 话说回来,如果你是高速公路管理人员会怎么办? 怎么处理这条狗的尸体? 开个追悼会? 查找这条狗的主人是谁? 这不是开玩笑吗? 网友留言说得好,高速管理人员节假日值班很辛苦,慰劳一下没毛病! 回应说,将严肃处理,我说这些还是免了吧,毕竟这条狗有错在先! 顺便问一个问题,这条狗的死亡并没有造成交通事故,如果造成交通事故责任谁负? 那时候还有人承认这条狗是他自己家的吗? 对狗主人来说,宠物狗的走失和死亡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心情不好是一定的。 值得同情! 但这条狗被吃了的结果责任不在于管理人员,而责任在于寄养狗的那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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