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男子跟朋友去看房,偷窥,骗取了密码,之后,男子带着2女子,偷偷闯入房东

努努讲故事 2025-02-07 16:59:24
河北保定,男子跟朋友去看房,偷窥,骗取了密码,之后,男子带着2女子,偷偷闯入房东房子,居住多日,弄的乌烟瘴气,房东发现后,怒问男子:你非法进入是事实不?男子承认,说进屋谈谈生意,你能拿我怎么样?房东愤怒:这典型的老赖! 李女士有一套房子在出租,可是,刚租给一个租客,收了500定金,还没有签租房合同呢,就遇到了闹心事。 这天,李女士去出租那套房子查看电闸时,突然发现,一男子带着两女子住进了自己房子,而且,还不是租房的租客,她一股火气就上来了。 房间里有一个男子,穿着黑衣服,坐在沙发上那抽烟,李女士根本就不认识他。 当李女士看到房间里被造的乌烟瘴气,卫生间还挂着洗过的粉色女士内裤,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李女士掏出手机打开录像,对着男子质问道:你非法进来是事实不,你承认不? 一开始,男子说什么都不承认,但架不住李女士一直追问。 男子想了一会儿说:我承认。 李女士很生气的说:你没经过我的允许,你进来这是事实,你这是私闯民宅…… 男子可能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也可能是架不追问,就对李女士说,我认错。 而当李女士得知,男子是如何打开房门,私自带着2个女子,闯入自己的房子居住时,差点气炸了。 原来,李女士将房子租给租客时,男子许某陪租客看房子时,谁知,许某竟留了个心眼儿。 当时,李女士在输入房门密码时,许某偷窥到了一半的密码。 因为,许某子和租客是朋友,而且还在一个工地上干活,所以,他偷窥到一半密码后,又跟租客骗取了另一半密码。 而后,许某毫无顾忌的带着两个女子来到李女士的房子这里,解锁了密码,住了进去。 为什么许某这么胆大妄为呢?难道他不怕被发现吗? 其实,许某知道他的租客朋友的动态,因为,租李女士房子的租客,他租的上一套房子没有到期,所以,他就暂时没搬过来居住。 于是,许某就钻了这个空子,趁着朋友没过来住,他骗取了密码后,先住为快了。 那么,许某未经过李女士同意,私自闯入其房屋居住,构成什么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的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事中,许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他没有经过李女士同意,利用偷窥和骗取朋友得到密码,并带2女子进入并居住在李女士的房屋内,严重的侵犯了李女士的住宅安宁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许某应受到相应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罚。 李女士得知许某带着2个女子在自己房子里居住多天,非常愤怒,她并不认识许某,他竟然堂而皇之的私闯民宅。 随后,李女士把这件事发到网上,她气愤的说:一开始他(许某)还不承认,后来承认了,就说你能拿我怎么办?这是典型的老赖。 而对于这件事,许某解释说,交了定金,是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发生了纠纷。 记者问许某,是您朋友要租这套房子吗? 许某回答:是他租房,花钱的人是我,我有权利进去。 那么,许某这个说法,在法律上成立吗? 根据《民法典》第707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首先,许某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成立。 虽然,他和租客是朋友,并利用偷窥、骗取密码的方式进入李女士的房屋内居住,他没有和李女士签订租房合同,也没有支付租金。 另外,租客尚未入住,租赁关系并未成立。 因此,许某并不享受该房屋的租赁权,他也就无权私自进入李女士的房屋居住。 另外,就算租客和李女士存在租赁关系,没有经过李女士允许,他也不得擅自允许他人入住。 当记者问许某,在李女士的房子里住了几天时? 许某含糊其辞,开始说是两天,后来说是一天,最后,又说住了一晚上。 被问道,入住的时候,为什么不告诉房东李女士,要提前入住呢? 许某给的回答说,我们没有住,就进去在屋里谈谈生意,OK了,就出来了。 李女士忍无可忍,报了警,并联系了许某的村委会。 如果,许某在李女士房屋里居住多日,给房屋造成损害,可以要求许某赔偿吗?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李女士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非法侵入者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房屋损坏,财物丢失等等,李女士可以要求许某赔偿损失。 因此,李女士可以通过报警、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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