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太生了3个女儿,老伴去世后,老太在大女儿和二女儿家轮流居住。年初她搬到二

岔气查理 2025-02-09 22:22:03

重庆,老太生了3个女儿,老伴去世后,老太在大女儿和二女儿家轮流居住。年初她搬到二女儿家居住时,外孙女无意间发现老太的微信支付密码被人修改了。这一查,老太才发现自己卡里的28000元被大女儿给转走了,她联系大女儿还钱,可大女儿却说自己没钱,这可把老太给急坏了:大女儿没有工作,还爱赌。她来到大女儿家,却发现大女儿把家里的门锁都给换了。

(来源:重庆天天630新闻)

叶婆婆和老伴生育了3个女儿,除了小女儿一家在广东务工外,其他两个女儿都留在老家发展。

前几年,叶婆婆的老伴去世,三个女儿怕叶婆婆独自在家,睹物思人,难免悲伤,三姐妹商量之后:决定由大女儿和二女儿轮流照顾叶婆婆。

自那以后,叶婆婆就在大女儿和二女儿家轮流居住,好在女儿们也算孝顺,叶婆婆的晚年生活也算安稳。

2025年1月,叶婆婆带着自己的行李,从大女儿家搬进了二女儿家,她想起自己的微信密码好像不能支付了,就让外孙女帮忙看看。

外孙女看过后,发现是有人修改了叶婆婆的支付密码,一番周折后,外孙女帮叶婆婆重设了密码。

可叶婆婆查询余额后发现:自己卡里的28460元存款全部不翼而飞了。

在外孙女的帮助下,叶婆婆查看了转账记录,发现从2019年开始,大女儿陆陆续续从她的卡里转走了28000元。

叶婆婆这才想起,之前有一次母女二人去银行办业务,大女儿帮自己刷了脸,改了密码。她以为女儿只是帮自己转几百元到手机里做零用,从没想过大女儿会把自己卡里的钱全部转走。

她立马打电话联系了大女儿,让她还钱。

可对方接通电话后,第一句说还你,第二句就是我没钱还你。之后就挂了电话,还把叶婆婆给拉黑了。

叶婆婆联系不上大女儿,急的掉眼泪。

大女儿没有工作,每天拿着3个手机在网上赌,大女婿知道她喜欢赌,不肯拿钱给她,有一段时间,大女儿身上没钱了,自己还借了7000元给她,这7000一直都没还。

叶婆婆想跟大女儿把事情当面说清楚,可她来到女儿家时,却发现大女儿已经把家里的门锁都给换了。

怎么都联系不上大女儿,叶婆婆报了警,也找了记者,寻求帮助,可始终都没有联系上大女儿。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大女儿擅自转走叶婆婆的存款,属于违法行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大女儿悄悄修改叶婆婆密码,在叶婆婆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叶婆婆卡里的2万余元,侵犯了叶婆婆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2、成年子女未经父母同意,擅自转走卡内钱款,且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叶婆婆的大女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叶婆婆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转走叶婆婆卡内2万余元,并据为己有,其行为或构成盗窃罪。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如果获得谅解,或者不予追究的,一般可不认为犯罪,如果追究刑事责任,会酌情从宽处理。

目前,叶婆婆只想跟大女儿当面把事情说清楚,并未想过追究女儿的刑事责任。

3、大女儿应当把钱款返还给叶婆婆。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大女儿转走叶婆婆钱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无论是否构成犯罪,她都应该把钱款返还给叶婆婆。

另外,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百善孝为先,为人子女,应当在经济上供养父母,满足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在生活上照料父母,在精神上,给予父母慰藉。

大女儿的做法,令人寒心。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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