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喝醉酒,闯入邻居家,骂了邻居一顿,然后又将邻居的妻子给踢伤了,随后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2-10 13:30:32

江苏南京,男子喝醉酒,闯入邻居家,骂了邻居一顿,然后又将邻居的妻子给踢伤了,随后邻居带着儿子上门讨说法,男子害怕,关住门窗,从2楼跳下,导致足部骨折,随后他起诉邻居一家,要求赔偿14万余元,邻居没有想到,自己的妻子被他踢伤了,还没有要求他赔偿,他反倒来索赔了。   (来源:南京市中级法院)   孙明又喝醉酒了,走路扭扭歪歪的,他一喝醉酒,就喜欢乱骂人,有时候是对着家人,有时候是对着路过人,反正就喜欢骂人几句。   而这一次,他骂的对象是邻居谭家福,当时,孙明回家,正好邻居家的门是打开的,他摇摇晃晃,走进了邻居家。   当时谭家福和妻子正在家里闲聊,突然他们看到孙明走进他们家,还以为有什么事,他们刚想招待他。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不对劲,他们闻到一股浓浓的酒气,他们就意识到孙明又喝酒了。   谭家福也不想惹麻烦,就站起来跟孙明说,既然喝了酒就赶紧回家休息,不要到处乱晃,他也是很清楚孙明这个人,喝了酒之后是怎样的。   可他没料到就是因为这一句话,他惹事上身了,孙明马上开始开骂,反正乱七八糟就是骂了谭家福一顿。   谭家福的妻子看不下去了,就说了孙明几句,让他喝醉酒就赶紧回家休息,不要乱骂人。   这下好了,孙明一听这话,更是来劲了,扯开嗓子就在那里大骂两人,激动之处,他还踢伤了谭家福的妻子。   谭家福一看妻子被踢伤,就冲了上去,想要和孙明拼命,不过这时别的邻居也听到了动静,他都很清楚孙明的情况,他们都劝谭家福不要冲动,不要和孙明计较,等他清醒再说。   孙明这才在邻居的劝阻下,回家休息了。   可是谭家福一家人遇到这件事,内心愤愤不平,无缘无故被骂,还被踢伤,他们决定找酒醒后的孙明算账。   当然孙明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他酒醒后,还在家休闲地喝着茶,直到邻居郭亮匆匆忙忙地跑来,跟他说:“你要注意了,谭家福和他儿子带人来讨说法了。”   此时孙明已经想起自己醉酒之后所做的一切,他也知道自己不对在先,他也很清楚谭家福和他儿子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   他赶紧起身将大门和门窗都锁好,然后逃到2楼,他就在2楼静静地听着门外的动静。   他本来想着,这一家人看到大门紧锁就不会找他麻烦,可他却听到了窗户玻璃被破碎的声音。   原来谭家福和儿子看到孙明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家里,不愿意出来解决此事,他们很是气愤,就将窗户玻璃砸破了,他们破窗而入。   可奇怪的是,谭家福一家人进到孙明家,将孙明家翻遍了,也找不到孙明,他们只好回家了。   孙明的家人也觉得很奇怪了,明明人就在家里,怎么人就不见了呢,他们担心出了什么事,就四处寻找,结果在1楼的窗户底下发现了孙明。   原来孙明听到窗户玻璃被砸碎的声音,就非常害怕,他一着急就从2楼的窗户跳了下去,结果足部骨折了。   因为这一次受伤,他前前后后花了很多钱,并且还有可能面临残疾,于是他觉得自己的遭遇都是谭家福一家人造成的,所以他要求谭家福一家人赔偿14万余元。   谭家福一家人感到非常可笑,他们还没有找孙明赔偿呢,孙明倒是找上门来了,他们当然是拒绝,于是孙明就将她们一家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14万余元。   那么孙明的诉求,是否会获得支持?   1、在这件事当中,首先是孙明不对在先,他无缘无故辱骂他人,还踢伤他人,他是有过错在先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般的情况下,谭家福的妻子受伤了,他们有权要求孙明进行赔偿。   2、现在谭家福一家人还没有要求赔偿,孙明就来要求赔偿,正常情况下,如果村民受伤与谭家福有因果关系,他应当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但是在本事件当中,谭家福一家人是被侵权人,他们上门来讨说法是人之常情,他们并不能预料到,孙明会跳窗而受伤,当时孙明做出这个行为,他们并不知情,所以孙明受伤和他们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孙明的诉讼请求。   那么你认为谭家福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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