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性侵事件女生是县理科状元百色性侵事件,认定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至关重要看

烨华聊商业 2025-02-12 10:22:59

百色性侵事件女生是县理科状元

百色性侵事件,认定是强奸罪还是强制猥亵罪至关重要

看样子,感觉不太会是强奸罪,而是强制猥亵罪。

不太懂的是,如两个案子,情节手段都一样。第一个受害者心理上没事,第二个受害者过阵子轻生了,犯罪性质是不是会不同?量刑应该肯定从重,但是性质应该不会变吧?

想起一个女生,新生上大学报到被诈骗了好几万学费,去报案的时候心理打击太大去世了。这个还是按诈骗金额来定么?

0 阅读:541

评论列表

最近有点烦

最近有点烦

17
2025-02-12 11:03

对未成年的性侵犯行为,不需要分得那么细,直接“一刀切”就行。只要侵犯,不管所谓的“多么严重”,就用设定好的那一个最严重的处罚。

阿花姐

阿花姐

7
2025-02-12 11:59

利用强势地位凌辱孩子造成死亡,再找依据,是对人民感情的亵渎!

戚时安

戚时安

5
2025-02-12 16:03

老师与学生,上级与下级凡是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婚外性行为都属于强奸。

ADA

ADA

5
2025-02-12 13:39

十五岁的孩子正在上学,不是强奸是什么?

手套980

手套980

4
2025-02-12 11:05

长期凌辱致人死亡,罪大恶极必须死刑

文予

文予

4
2025-02-12 11:23

当地教委主任和校长必须撤职查办

曈曈曈

曈曈曈

4
2025-02-12 11:56

长期强奸猥亵,这想想都让人头皮发麻,义愤填膺,学校和监护人都有罪,太恐怖了。

luilui.

luilui.

4
2025-02-12 10:38

如果轻判,后果会非常严重!!!其他未成年人将无法得到保护,学校会变成地狱

神的啊男

神的啊男

3
2025-02-12 10:45

根据描述的情况,构不成强奸罪,女孩子并没有反抗,而且在文中是接受的。乱用法律比犯罪更可怕。一开始接受,但后来后悔了,这种情况不是强奸罪理由。

贝贝 回复 02-12 13:15
有性生活了,当时她未满16周岁,正常满14周岁就有性同意权,但关键他是班主任特殊管教权,已经构成犯罪了

声声慢

声声慢

2
2025-02-12 11:41

如属实应该物理阉割了

崩坏的企鹅酱

崩坏的企鹅酱

2
2025-02-12 11:49

没有直接证据,仅靠日记本就定罪,这就是造谣诬陷

可能否

可能否

1
2025-02-12 10:35

难道妇联不应出面吗!

烨华聊商业

烨华聊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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