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经济民警曾经是让当时的人们比较羡慕的工作,工资、奖金高而且很多银行经警都有企业干部身份,但最后的结局却令人不胜感慨。
2002年,国务院停止经济警察队伍的新建审批,经济警察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警种存在,各地公安局的经济警察逐步改为“经济护卫支队”。2007年,随着最后一家国有企业经济护卫支队宣布撤销,经济警察彻底消失。
银行经济警察取消前一般配备手枪和冲锋枪。
银行经警的职责范围包括:
1、安全保卫:负责银行等金融单位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等重要部位和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盗窃、抢劫、破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巡逻防控:在银行及周边区域进行巡逻,维护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可疑人员及情况,预防案件发生。
3、应急处置:制定和执行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爆炸、暴力袭击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应对,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在经警取消后,人员的去向大致分为两个:
1、自谋出路:部分经警选择离开安保行业,根据自身技能和兴趣,进入其他领域寻找工作机会,如转行从事商业、服务业等工作。
2、成为辅警:有一部分人员前往各地的派出所从事类似于辅警的工作,其中少部分人通过一定的考核和程序得以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