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烟花受伤经销商赔偿4000元#】近日,永州江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处

潇湘晨报 2025-02-14 22:30:29

【#男子放烟花受伤经销商赔偿4000元#】近日,永州江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燃放烟花导致的伤人消费纠纷,消费者陈先生获得医疗费和赔偿共4000余元。

2月6日,江华市监局码市市监所接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指令,码市镇陈先生1月26日购买烟花,29日大年初一晚燃放烟花因火炮间隔太长,查看时被火药所伤,缝了好几针,就医花了600多元,在与经销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投诉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

经市监部门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正月初一晚,陈先生与家人高高兴兴燃放烟花喜迎新年,一箱烟花燃放途中突然停止了,约过四、五分钟后,陈先生忍不住好奇上前探头查看,此时烟花却突然再次冲出,火药直冲陈先生脑门,导致脑门烧伤出血。陈先生当即前往医院就诊,花费600多元。面对市监工作人员的调解,陈先生提出了10000元的赔偿要求。

市监部门认为,烟花爆竹属于专营产品,刘某本批次烟花产品进货来源合法,由于燃放时中断时间过久,又突然燃放,产品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经销商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消费者陈先生不遵守安全操作规则,也存在一定过错。经现场调解,2月7日,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陈先生医疗费和赔偿共4000余元。经销商刘某自行向供货方再进行追偿。

市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烟花爆竹属危化品,伤人事件时有发生,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牢守安全意识,谨遵安全规则,切莫让喜庆变成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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