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和我说,今年春节期间接到好几起的强奸警情。
但
有个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和我说,今年春节期间接到好几起的强奸警情。
但这个强奸的警情和我们平常所理解的强奸完全不一样。
男方都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女方且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双方都是自由谈恋爱的,在青春荷尔蒙的作用下,冲动偷吃了禁果。但是,对于男生来说,冲动的代价非常大,令人唏嘘!
根据规定,明知对方未满十四周岁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的!
因此,对于这几个偷吃禁果的男生来讲,今年的春节要在看守所里过了,往后的人生也不得不背上这个污点。
所以,如果家里有青春期的男孩的,一定要告诫其,偷吃禁果,可能再无后悔药!
家里有女生的,要告诫其正确的恋爱观,要正确爱自已也正确爱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