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7年2月16日于谦被害天南地北大拜年戳这里,一起放烟花> 1457年2月

靖柏玩转过去 2025-02-16 08:25:55

1457年2月16日 于谦被害天南地北大拜年戳这里,一起放烟花> 1457年2月16日,明朝大臣于谦被害**。 一、事件背景 于谦是明朝时期的重臣,他在土木堡之变后临危受命,出任兵部尚书,成功保卫了京师的安全。然而,后来明景帝朱祁钰病危,英宗朱祁镇策动“夺门之变”,重登帝位复辟,于谦也因此遭到清算。 二、被害经过 1. **时间**:1457年2月16日,即天顺元年正月二十三日。 2. **地点**:崇文门外。 3. **罪名**:被复辟的明英宗朱祁镇以“篡位易储,紊乱朝纲,擅夺兵权”等罪名杀害。 4. **过程**: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被他曾经的手下斩决。 三、被害原因 1. **政治斗争**:明英宗复辟后,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对景泰朝的重臣进行清算。于谦作为景泰帝的重臣,自然成为了英宗的打击对象。 2. **进言影响**:刚接替于谦任兵部尚书(后又升迁内阁首辅)的徐有贞进言称,不杀于谦,复辟这件事就成了出师无名。这一进言直接导致了于谦的被杀。 四、后世评价 1. **官方评价**:明宪宗时,于谦即被“复官赐祭”,并于弘治二年(1489年)获追谥“肃愍”;到明神宗时,于谦又被改谥“忠肃”。《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2. **民间评价**:民间将于谦与岳飞、张煌言一道并称“西湖三杰”,表达了对他的崇敬和怀念。 五、人物影响 于谦的被害是明朝历史上的一大悲剧,但他的忠诚和勇敢却永远铭刻在人们的心中。他的事迹和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成为了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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