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计划攀登慈坡圣山(海拔5040米,属初级技术型雪山),因自身具备专业登山

君旭和趣事 2025-02-16 11:03:25

两名男子计划攀登慈坡圣山(海拔5040米,属初级技术型雪山),因自身具备专业登山资质(川登协高山协作认证)且已按规定报备,未雇佣当地向导。然而在进山时,被两名当地向导阻拦,对方态度强硬,质问“谁给你的资格?”并扬言“这是我们的山”,甚至威胁动手。 当事人强调已通过合法程序报备,但向导仍以“未雇佣向导”为由拒绝放行,显示出对公共资源的“私有化”认知。向导声称对山体有管理权,但未提供任何法律依据或官方授权文件。其行为被质疑为强制消费(要求雇佣向导),而非基于安全或管理需求。 慈坡圣山近年因网络宣传成为热门攀登地,吸引大量游客。当地向导可能将登山活动视为收入来源,阻拦未雇佣向导的游客实为保护自身经济利益。 类似现象在其他地区(如阿坝州理县、贵阳九龙山)也有发生,村民或向导通过拦路收费、强制消费牟利。慈坡圣山属于未完全开发的自然资源,管理责任未明确。向导可能利用监管漏洞,自行设立“准入规则”。 官方对登山活动的规范不足,例如未明确是否需要强制向导、如何界定安全责任等,导致矛盾频发。部分当地居民将自然资源视为“私有财产”,认为外来游客需遵循其“传统规则”。这种观念与公共资源的共享属性相悖。 向导可能担忧游客自主登山引发安全事故,但以威胁手段解决问题显然违法且激化矛盾。 法律专家指出,山体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限制公众合法进入。阻拦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构成寻衅滋事。 类似事件中(如九龙山村民私设路障),涉事人员已被行政拘留并退款,官方强调“公共资源不得私自占用”。多数网友谴责向导行为是“现代版山大王”,认为其逻辑与“此路是我开”的土匪无异。 也有声音呼吁平衡保护与开放:需规范登山活动,但应以合法手段(如设立准入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而非强制消费。 地方政府需界定未开发山域的管理主体,制定登山准入规则(如是否需要向导、报备流程),避免权责模糊。通过普法教育纠正“山体私有化”错误观念,严惩违规阻拦行为。可参考九龙山事件中拘留村民、增派志愿者的措施。 若需向导服务,应通过官方平台明码标价、统一管理,避免强制消费。同时鼓励专业登山者自主选择,保障其合法权益。设立旅游投诉专线,鼓励游客留存证据(如视频、收据)并举报。对偏远地区加强巡查,确保游客安全与权益。 慈坡圣山事件暴露了自然资源管理中经济利益、地方观念与法律规范的冲突。解决此类问题需兼顾游客权益、地方利益与生态保护,通过制度完善与严格执法消除“山大王”乱象。游客若遇类似情况,建议保持冷静、留存证据,并及时向文旅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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