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男子在半夜11点醉酒躺在马路上,先是被12岁男孩骑电动车撞上,后又被18岁女孩骑电动车撞上。男孩害怕逃走,女孩看到撞人没跑还报了警,男子才得以送医诊治。可男子治好病后却将男孩和女孩一起告上法庭索赔62万,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闵芸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十分气愤,她在撞人后没有逃跑,还报警救了醉酒的依强并送医救治,怎么他反而把自己告上法庭,还要求赔钱? 事情的起因要从2024年5月22日那晚说起,那天晚上依强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连路都走不直,突然扑通一声就倒在了马路上。 因为醉酒无人照看,依强自己也没有要起来的意思,竟然就躺在了马路上睡了起来。 半夜11点多,12岁的刘昊骑着电动车往家赶,天黑也没看清前面的路,径直撞上了躺在地上的依强。 刘昊只听到一声惨叫,然后就没声音了。刘昊不知道自己撞了人,黑乎乎的夜晚也看不清,刘昊很害怕,骑上车就跑走了。 10分钟过后,18岁的闵芸跟刘昊一样,没看到躺在地上的依强,也是径直撞了上去。 这次依强没有出声,但是被绊倒的闵芸却折返回去查看情况,看到地上躺的是个人后,赶紧选择报警,因为依强一动不动,她很害怕。 交警赶到后,先是叫了救护车将依强送医救治,后又调取了监控视频,查看依强为什么会躺在地上。 监控视频还原了一切,也给闵芸作了证。因为有了刘昊的第一次撞击,依强才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以至于闵芸撞上的时候,依强连个声音都没发出来。 交警认定刘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因为他肇事逃逸了。而闵芸和依强则负有次要责任,就等着依强最终的治疗费用出来,就知道该怎么赔偿了。 闵芸觉得自己主动报警,而且还是次要责任,应该不用赔偿多少。 但依强又是颅脑损伤,又是二次入院切肾,病情看起来十分严重,闵芸心里十分担忧。 果不其然,依强治疗花费了几十万,他当然要找人承担这笔费用,于是将刘昊和闵芸一起告上法庭,按照他花费的医药费,索赔62万元。 按照依强的诉求,因交通部门已经给出了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刘昊负有主要责任,其次是闵芸和依强自己,那么按照相关比例分配的话,他们两个人都应该对依强给出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刘昊驾驶电动车撞了人后,不但没有报警,还肇事逃逸,所以负有主要责任。虽然闵芸没有逃逸,但始终是撞了人,因报警及时,负有次要责任。 而依强身为成年人,却在醉酒后横躺在马路上,是诱发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依强也负有次要责任。 依强躺地被撞,导致多处受伤,包括重型开发性颅脑损伤等。治疗出院后,依强又因病情加重再次入院治疗,单侧切除了肾脏,又进行了结肠造口术等治疗。 法院最终认定依强各项损失加一起共计62万余元,应按照刘昊和闵芸应承担的比例进行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刘昊属于未成年人,未到达驾驶电动车的标准,其监护人未尽到看护责任,其赔偿应该由监护人承担。 虽然没有依强躺地不起就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刘昊和闵芸也的确未尽到谨慎注意驾驶,从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赔偿是躲不掉的。 三方就赔偿比例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由刘昊家属承担55%的赔偿责任,闵芸承担15%的赔偿责任,剩余30%的责任应该有依强自行负责。 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刘昊家属赔偿34万,闵芸赔偿9万。 刘昊和闵芸虽然都心有不甘,但毕竟撞人是事实,也的确对依强造成了一定身体上的损害,按照相应的责任进行赔偿也是合情合法的。 反观依强醉酒后躺在马路上的行为,虽然不构成犯法,但深夜时分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其行为也是很可气的。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红星新闻——2025-02-16——《男子醉倒路上先后被12岁男孩和一女子骑车撞致多处受伤 男孩逃逸被判担主责,父母赔34万元》
甘肃张掖,男子在半夜11点醉酒躺在马路上,先是被12岁男孩骑电动车撞上,后又被1
小美美说社会
2025-02-17 1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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