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岁老人犯强奸罪被判15年,因生活不能自理拒绝收押,看守所为什么可以拒收? 一、看守所和法院是两个单位,虽然都是维护法律的权威,但是看守所是一个关押嫌疑犯的地方,属于群体性的单位,如果老人被关押在看守所,万一出点意外,看守所是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负责管理的民警(简称管教)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这个监舍还敢在关押其他犯人吗? 二、这是去看守所享福去了,93岁高龄,15年的刑期,等出来就是百岁老人了,如果看守所真的收押了,这不是去服刑了,这是去享福去了,好吃好喝的供着,还要定期检查身体,如果在看守所发生意外(去世),家属肯定不愿意看守所,还不待去看守所闹事,站在看守所的角度考虑,法院把这个“大雷”直接扔给了我们,这随时都会“炸”,会伤人的! 三、看来这个老人的犯罪情节很严重,70岁以上的老人犯罪后,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这次直接判刑15年,相当于直接宣判“死刑”了! 站在看守所的角度考虑,看守所或者监狱没有做错,谁也不想惹祸上身!对此,您怎么看?究竟该怎么判 老年无期刑犯 93岁罪犯 知情变了老人
93岁老人犯强奸罪被判15年,因生活不能自理拒绝收押,看守所为什么可以拒收? 一
小钻吗
2025-02-18 13: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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