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是魔鬼!”北京,小伙看不惯女子拿包占座,随手丢到一边,女子却怒扇他一巴掌!不料,小伙随后的一个举动,让2人都“吃不了兜着走”!网友:冲动是魔鬼,但我认为先出手打人者不对。 据环球网2月18日的报道,这件事发生在北京昌平的地铁上,事发当时女子先上车,见四下座位比较空,就把包随意丢在一旁占了一个座位。 随后小伙上来后,虽然周围有其他空座位,但是他可能更中意女子包占的那个靠门的位置。 然而双方的沟通却不是很友善,女子可能不仅拒绝了他,甚至还恶语相向了,而这就激怒了小伙,于是他一把将包丢到女子的另一侧然后坐下。 女子是个暴脾气,嘴里爆着粗口怼着小伙的脸骂,让他:爱XX坐哪坐哪,别XX动我的包! 周围的乘客纷纷侧目,小伙可能觉得女子的行为让自己很难堪,也反唇相讥怼了几句,不料,女子抬手就给了小伙一耳光,把他的眼镜都打飞出去老远(坏没坏不清楚)。 小伙起身想捡眼镜,女子则继续拽着他的胳膊撕打,甚至趁着小伙弯腰捡东西猛推了一把。 这把小伙推了一个趔趄,也彻底惹恼了他,小伙戴上眼镜之后暴怒的冲回去痛殴女子,因为实力差距巨大,女子被打的没有还手之力,好在周围有好心的乘客出来拉架,没有让事态进一步恶化。 事后女子和小伙均被警方行拘5天,唯一的不同是女子罚了300元,小伙罚了200元,很显然,两人的行为构成了互殴。 假设小伙被打耳光的同时立马还手,那可能还算正当防卫,因为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020年8月28号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六条的表述来说,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也就是说这个女子打了小伙一耳光,没有马上打第二个耳光,这叫不法侵害暂时中断,而且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也就是说,女子先动手之后男子迅速打回去可能还算是正当防卫。 但是男子被打之后眼镜飞出去,他走出去好几步捡起眼镜戴上,女子的攻击行为也已经停止,这之后男子又扑上去打就不算正当防卫了。 所以说警方对他们两人相当于各打50大板也没毛病,总结两点,第一,通过这个事,男子应该明白了还手要趁早,“依法早还手”才可能是正当防卫,被打之后站起来半天了再打回去,那很可能就是互殴了。 第二,那个霸道刁蛮女子这次挨揍之后,估计以后就不敢轻易动手了,本案中女子用背包占座本就是不道德的行为在先,在双方发生争执后又是女方骂人、打人在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有必要综合考虑女方的过错呢? 笔者相信,如果本案能够正视并且区分是谁先动手,谁存在更大的道德过错,最终的执法结果肯定会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种情况小伙应该倒地不起报警,不被行拘不说还有钱赚。 也有网友认为:那么多空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啧啧啧! 还有网友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性思维是错的,座位是坐人的不是放包的,女的把包放座位上直接占了一个座位本就不对,因为这是公共座位,既然小伙提出要坐,哪怕旁边有其他空座她也应该乖乖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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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lover1199
🦙的互殴[点踩]
沙漠黑影GUY
应该先把眼镜找回来戴上,不然看不清楚,打错位置致伤致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