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和我已经协商好:他坚决不洗衣服,别的都可以干。 婚后一年,他做饭,我洗衣,其他家务对半分; 婚后两年,他做饭,其他家务基本是我; 婚后三年,他工作压力变大,我相对小一点,做饭洗碗洗衣拖地都是我; 现在这种状态已经成为习惯,他下班就躺着,我忙前忙后,让他干点事情就说好累。 PS:他的工资上交(花钱都会和对方协商),工作上进,就是生活上很懒。 请问我想让他干点家务很过分吗? 我真的很作吗?我也一样上班啊!
新婚姻法规定:男方婚前全款买的车子,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结婚之后,房本上不管加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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