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常识容易被情绪裹挟可不行,小S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文章发出来时,她就没想到
她发网上那篇文章满天飞时就没想起来他姐的大豪宅,可是人家汪小菲在还贷款,哪怕以后这套房子想卖或者想租都得人家汪小菲同意才行,
也不知道律师家庭出身许雅钧是有没有提醒小S这点,或是还没来得及提醒她,小S就已经发了谴责小菲的文章了,
下面是豆包提供的查询结果:
大S在世时:房子登记在大S名下,如果仅从房产登记角度,大S作为产权人理论上有处置权。但由于汪小菲承担着房贷,若在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中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了房产处置需经付款人同意等条款,那么大S卖房或租房可能需要汪小菲同意。从实际情况看,此前就有媒体称大S想卖房子却因汪小菲签字问题无法完成交易。
大S去世后:若大S留有遗嘱对房产进行了明确安排,且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要卖或租房子,在遗嘱执行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与汪小菲相关的权益问题,比如汪小菲对房子还存在未结清的贷款权益等,可能需要与汪小菲协商或经其同意。若大S没有遗嘱,按照台湾法律,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房产属于继承人共有状态,若要卖或租,通常需要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汪小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涉及孩子权益部分的房产处置上有一定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