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兴诚:谢寒冰侵犯隐私 最高可处7年重罪
针对遭名嘴谢寒冰揭露“出轨大陆小三”,曹兴诚今天(19日)再度发文妄称,“谢寒冰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我以前的一些私人照片对外散布,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已经犯法。将照片伪造,让我看起来不雅,当然罪加一等。目的是为了妨害罢免,更违犯选罢法104条,最高可处7年重罪”。
曹兴诚妄称,“谢寒冰不知道自己已经严重触法,还得意洋洋,说照片都是真的。真的又怎样?你是谁?你有什么身份资格任意散布我的隐私?如果别人也这样对你,或对你的家人,你还会得意洋洋吗?合理推测这是对岸非法取得的个人隐私,交给谢寒冰充当打手,意图诽谤我的声誉、阻碍这次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