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遇到丧事、棺椁奉移、入葬等许多事,往往都查找以前的成例做法,然后再决定本次

星鹏看历史 2025-02-20 09:18:33

清朝,遇到丧事、棺椁奉移、入葬等许多事,往往都查找以前的成例做法,然后再决定本次的做法。

比如帝后梓宫进入地宫时,以前都是用八位侍卫执灯前引。从乾隆帝梓宫入葬开始改用八个太监在前执灯前引。以后凡帝后梓宫入葬前都要请示是用侍卫还是用太监。在奏请时,都要将以前用侍卫改太监的往事介绍一下。以后均改用太监了。

康慈皇太后(孝静皇后)于咸丰五年七月初九日崩拆后,按规定颁遗诰时要宣读,可是雍正帝生母孝恭皇后、乾隆帝生母孝圣皇后以及孝和皇后颁遗诰时都取消了宣读。礼部尚书麟魁等在奏请时把以前三位皇太后颁遗诰未宣读的往事都介绍了一番,供皇帝决定。于是咸丰帝用蓝笔批示:“著停止宣读”。

从这一件档案我们可以知道:一、皇太后死后颁遗诰宣读不宣读的情况。二、了解到清朝办事查照往事的做法。三、知道在大丧期间皇帝用蓝笔批示奏章的制度。四、知道正式奏折落款都要把相关大臣的名字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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