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团风县支行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母亲85周岁前,在农业银行团风县支行办理了银行活期存丶取款业务,如今95周岁的老人身体不适,行动不便,生活起居丶存取款事宜委托儿女打理。 2025年2月21日上午九时多,我代表母亲去团风县农业支行代行取款业款,出示了母亲的身份证丶银行卡,并根据需要出示登记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丶电话号码和签名,结果银行业务员告知:是“二类卡"!每天限额最高只能取款一万元。无论我怎么解释和请求急需都行不通。 我就想问:“中国农行"这种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这种做法有何法律依据? 一丶自己的钱自己放心存在你们银行,为何不提前告知产权人“注意事项"? 二丶已经按银行需要提请出示了所有依据(当事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丶农行卡丶电话号码等证件),为何就成了“二类卡"? 三丶为何在所有证件(据)出示齐全的情况下仍不放心,防备准? 诚然,我不否定银行的做法是替当事人负责,但是在代理人出示了齐全证件之后,为什么自己的钱自己不能做主?你们所分“一类卡"和“二类卡"有何法律依据?可否提前告知当事人? 假如当事人有若干万元存在你行,若急用需取出,按你所定“二类卡"规定要求,岂不需要不间断数天至数十天才能取完?这合理吗? 换位思考,我们真心希望中国农业银行团风县支行能作出合理的解释! 亲爱的网友,你们对此有何评论。
三问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团风县支行这算不算“霸王条款"? 母亲85周岁前,在农业
仲冉说国际
2025-02-21 1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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