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领域正风反腐,“对村巡察”写入一号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已经正式发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十三个聚焦全国“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对村巡察”工作是首次亮相中央一号文件,但这项工作在去年就已全面开展。记者注意到,2024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就推进对村巡察作出明确部署。2024年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首次把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县级党委巡察范围,明确规定在一届任期内,要对村(社区)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11月20日,对村巡察工作推进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对村巡察经验,要求推动对村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会议结束后,多位省级党委书记就对村巡察工作进行部署。之所以一号文件继续要求“扎实开展”对村巡察,是因为这件工作尚未全面完成,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比如去年山东全省5.43万个行政村已巡察3.65万个,覆盖率达67%,发现问题36.09万个。四川全省2.6万个行政村中,已巡察1.94万个,覆盖率达74%,发现问题14.7万余个。同时,巡察也在推动许多政策完成“最后一公里”落地。我国约50万个行政村覆盖超5亿的农村人口,巡察通过自上而下监督,填补了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的空白。对村巡察要怎么“察”,一些省份也总结了自己的经验。比如江苏就是要求紧盯权责“一肩挑”的村支书、保管“钱袋子”的村会计、操持“村项目”的经办人,并创建了“田野巡察”品牌。全省1.36万个行政村已巡察1.03万个、覆盖率达75%。